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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办理纳入年度督察工作计划

全国政协力求让每一件提案都能“落地有声”

“提、立、办、督”各环节都需要进行广泛、充分的协商,以寻求“最大公约数”

2015年01月14日 08:46 | 作者:谢靓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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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让每一件提案都能“落地有声”———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2014年工作综述

  2014年,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有几个“第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建立健全提案等多种协商方式,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提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李克强总理首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提案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将提案办理纳入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推进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制度性文件。俞正声主席多次就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作出指示和批示。主席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首次研究确定重点提案、听取提案督办工作情况汇报。杜青林副主席、张庆黎副主席兼秘书长出席提案交办会,韩启德、罗富和、李海峰、陈元、卢展工、马飚等多位副主席分别带队开展督办调研、出席提案办理协商会、走访承办单位。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副秘书长、专门委员会驻会副主任首次牵头领办政协办公厅承办的提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政协的高度重视,为提案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14年,全国政协共收到提案6101件,经审查立案5052件,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办复5041件,办复率99.78%。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开展重点提案督办调研6次,召开办理协商会7次,走访提案承办单位4次,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有关调研报告、视察报告、政协信息、重要提案摘报等作出批示43次。然而,这些数字还远远不足以涵盖一年的工作成果,提案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工作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力求让每一件提案“落地有声”,促使大量提案建议转化为政策文件和实实在在的措施,为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改革发展增添了动力。

  重点提案督办件件有实效

  全国政协每年收到提案数以千计,从中遴选重点提案并进行督办是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根据新修订的《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精简了重点提案数量,使重点更为突出,同时凝聚工作合力,提升督办层次,使重点提案督办件件有成果。

  每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都要召开重点提案选题协商会。2014年,根据《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规定增加了一个环节: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一闭幕,提案委员会就将所有立案提案送交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请大家从中推荐重点提案。在推荐基础上,提案委员会召开有提案委员会委员、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部分提案承办单位参加的协商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最终从推荐提案中选出49件全国政协重点提案,经全国政协主席办公会议确定后,采取调研、视察、协商会、重要提案摘报等形式进行督办。这种方式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及政协各专委会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重点提案督办调研是否深入、协商是否充分,会直接影响到督办效果。2014年两会上,民盟中央、农工党中央和部分委员提出了有关促进海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5月,提案委员会主任孙淦带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化解产能过剩,促进海工产业健康发展”重点提案督办调研组奔赴辽宁和江苏两省的葫芦岛、大连、无锡、南通、盐城、镇江等地调研。委员们走访码头,考察企业,与政府部门负责人交流,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是我国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的基础,然而,委员们了解到,船舶工业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突出、海工装备制造业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较大。为此,调研组在调研报告中建议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化解造船产能过剩,促进优化转型升级,做好海工产业发展宏观规划引导,大力推进技术研发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制定和实施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政策措施。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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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提案 重点 工作 督办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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