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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多卖票剩乘客 飞机站票能忍吗?

2015年01月19日 10:43 |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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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07年,民航总局运输司曾下发《关于规范客票超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航空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对无法登机的旅客提供相应服务并给予一定补偿等,但并未制定统一的执行标准。

  据了解,深航、海航、川航等公司,有较为明确的补偿及服务标准。一般是提供退票或改签服务,并按照滞留时间予以一定的补偿。

  深航:超售现场会给旅客改后续的航班。根据改签航班和原来航班的时间差进行补偿。30%、60%、100%,不等票面价格。

  东航:超售我们都是安排后续航班的,赔偿是机场方面来和旅客提出交涉。

  而在以往,在谈到“超售”时,航空公司方面常提出,超售是国际惯例。那么,航空公司方面应不应该为“超售”承担责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超售属于一种“预期违约”,航空公司应承担责任。

  邱宝昌:超售是航空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事前就设置一种,预期违约。所以对消费者,对旅客来说是种违约的行为。航空公司为了自身利益,这种做法也不是说不能做,但是一旦超售后,要怎么样解决,来保障消费者正当权益和合理诉求?

  2007年,我国首例机票超售案,“南航机票超售案”宣判,乘客获赔违约赔偿金1300元。邱宝昌指出,一些补偿的做法是航空公司和旅客达成谅解,航空公司不应忽视旅客的权益。

  邱宝昌:即便是国际惯例,这是很多航空公司的做法,像在美国、欧盟都存在。而一旦发生超售,他们安排的很好。一张机票可以的 给免了,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再安排另一个航班,还给你补偿。因为航空公司知道它理亏,一旦发生操作撞车的话,它是违约,要安排得让你满意。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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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航空公司 超售 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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