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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难控过度医疗

赵平委员:医生、医院、政府部门都应反省过度医疗

2015年01月21日 10:48 | 作者:赵平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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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的话:

  医疗卫生是重大民生,有说不完的话,解不完的题。

 

  本刊从今日起推出“医道求索”栏目,邀请部分医药卫生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探医理、话医改,希望对读者科学看待现代医疗技术,理性面对医改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所裨益。

  普通感冒到医院就诊有时还要做CT。对于这种荒唐的“过度医疗”现象,湖南省湘潭市建立了医保医疗费用评审专家制度。从2014年6月至10月,通过专家评审、结合现场稽核、网络监控等措施,湖南湘潭市医保局拒付违规医疗费用300万元。我在新华网看到上述报道,为湘潭治理过度医疗的措施鼓掌。但同时也感到过度医疗的现象不仅在中国,甚至在世界许多国家都时有发生。

 

  过度医疗是指实际医疗超越了“救治病人的规范标准”,或者说有些诊疗措施是不必要的。医生都希望治好自己的病人,于公,医者仁心,以救死扶伤为天职;于私,关乎个人名誉和前途。因此,中国绝大多数医生是尽心尽力诊治病人的。然而,过度医疗的存在也是不容否认的现象。我们曾对国内数十家医院做过回顾性调查,由于不同地区经济水平的差异,同一疾病的治疗方式和治疗费用存在着很大差异。病人的支付能力对治疗方案的选择有很大的影响。中国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医院的水平差异明显。客观上讲,城乡医疗水平的差异在全球许多地区都存在,在中国尤为突出。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中国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合理的状况仍未有本质上的改变。我们收集到的调研数据显示,食管癌的诊疗费用在县级医院、地市级医院和省级医院(3年间)的平均费用之比为1:2:3。在制定恶性肿瘤的诊治标准时,中国专家团队更热衷于参照美国NCCN(国立综合癌症网络)的诊治标准,期望中国能与全球的一流水平接轨。然而,美国肿瘤病人的人均治疗费用是中国的数十倍。谁来为中国病人支付如此巨大的费用?其实,美国可以被认为是全球过度医疗最严重的国家,但同时也是全球医疗水平最高的国家。

 

  中国医院的医疗费用可以说医院越大,费用越高。而中国“看病难”的问题常常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医院。实际上,中国医院越来越大,许多三甲医院的年(医药)收入从上个世纪的几亿元(人民币),逐步上升到十几亿元、几十亿元。大医院看病明显比中小医院贵,可是前者门庭若市,后者却门可罗雀。中国病人就医选择的趋高性在全球都是很突出的。卫生行政部门力图通过疾病的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的方式控制过度医疗。但在中国推行规范化的诊疗标准遇到了“中国式”挑战。如何确定规范化的诊疗标准是医疗专业问题?还是医保政策问题?中国13亿人口采取美国式的诊疗标准根本行不通。美国以18%的GDP费用支撑3亿国民的医疗尚且一筹莫展,中国仅以5.3%的GDP费用维持13亿人的医疗确实是挑战执政能力。

  因此,从宏观上讲,即使推出一个“中国式”的基本医疗标准也很难约束医疗行为。过度医疗在医院、医生以及病人身上都有主观的冲动。用制度和规定惩戒湘潭的无良诊疗行为是必要的,世界各国的医疗保险部门都在做着同样的事。但是,对于新技术、新设备、新药品对医疗费用增长的强刺激,保险的“堤坝”很难阻止“洪水”的冲击。这是社会文明自然发展的趋势,无论我们如何竭尽全力控制医疗费用上涨,事实上在最近10年,中国医疗卫生总费用支出仍至少上涨了3倍。

 

  尽管医疗标准和水平是过度医疗的主要症结,医务界仍应反省在过度医疗背后隐藏的道德危机。德国柏林大学教授胡佛兰德(1762-1836)在《医德十二箴》中告诫医生,对待所有事物的一个基本法则是:规范所有的行为旨在尽可能实现职业的最高目标:即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和减少痛苦。极少数医务人员企图靠病人的馈赠改善自己的生活,违背了“不乘人之危,勒索厚礼”的古训(清代黄凯钧《友渔斋医话·橘旁》)。

  医院也应反省自己的发展理念。政府应该做的是不要过度依赖医疗的收入发展医院。新一轮医改中要注重解决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问题,堵死医院在求生存的借口下,滋生趋利行为。要严肃处理个别医生的不端行为,维护医界名声。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癌症基金会副理事长)

 

编辑:王沥慷

关键词:医疗 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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