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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吸引人才出新办法 博士落户乐山发10万安家费

2015年01月22日 15:24 | 作者:丁伟 |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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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乐山吸引人才出新办法 博士落户乐山发10万安家费

  院士落户乐山,发放200万元安家费,博士的安家费为10万元。1月16日,《乐山市吸引优秀人才落户试行办法》公布,出台了一系列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人员的举措。

  《办法》将优秀人才分为7类:1类为两院院士,2类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和管理专家等,3类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才等,4类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5类为急需紧缺的、具有丰富工作经历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6类为经省级以上权威部门认定的具有特殊专长、才能、技艺等人员,7类为省委组织部面向基层、定向选调的“985”、“211”高等院校优势专业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上述7类优秀人才落户乐山,将给予安家补助。

  在为乐山市用人单位服务期间,7类优秀人才提供购房合同,相关部门认定其能力和业绩突出的,将按相关标准给予安家补助:1类人才为200万元,2类人才为150万元,3类人才为80万元,4类人才为20万元,5类人才为10万元,6类人才为5万元,7类人才为5万元。安家补助按5年计算,分年度平均支付。

  7类人才落户初期暂无居住条件的,可享受为期不超过5年的租房补贴:前4类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5类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6类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属7类人才的,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享受安家补助时,再扣除之前享受过的租房补贴。

  《办法》还将对优秀人才创业予以扶持。如:对经评估确认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符合该市产业发展方向、自主创新能力突出、能够引领该市产业升级换代并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或骨干落户的,给予每个团队100万元至150万元的创新或创业资助。

  此外,《办法》还出台了优秀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就读、配偶就业、医疗等方面的配套措施。(记者 丁伟)

编辑:王沥慷

关键词:乐山 落户 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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