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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提案转化为决策 政协提案工作的广东创新

2015年01月29日 14:48 | 作者:骆骁骅 谢岳铭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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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4

  探索细化提案“三审”制

  “优中选优”提升整体质量

  细心的人会发现,近年来,我省提案来源结构也有所调整,民主党派和专委会的提案占比逐年上升。以去年为例,省各民主党派提案144件,占18.16%,与2013年的17.12%相比提高了一个百分点。

  这正是提案结构优化的表现。为了更充分发挥省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各界别和政协各专委会的优势,去年以来,省政协提案委更加注重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等界别的集体提案。对于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则积极引导和组织各自的委员和相关界别提出提案,把调研、视察成果和重要社情民意及时转化成提案。

  此外,省政协提案委还相应加强提案审查工作,严格立案标准,意在从源头上提高提案质量。

  按照规定,大会期间,提案组对收集的提案进行初审、二审后,交提案委三审。去年开始,在立案审查环节,这一既有的提案“三审”及疑难提案会审制度被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更趋严格。

  最明显的变化是原来的“只列出提案目录、一次通过”的模式被改变,周義介绍,过去,提案组的审查是“一堂过”,但现在,每个提案的内容,审查组全体成员都要一一过目,而且必须经得分组召集人、提案委主任的联合签名方可立案。

  真正落实的“集体审查”,倒逼提案质量的提高。在审查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提案组一律不予立案;对一些内容单薄或建议不到位的提案,通过电话或信函提请提案人修改完善,或同类合并,使其更具分量和价值。“优中选优”使得立案率从之前的90%调控至目前的80%。

  “对于提案来说,既提得好,又办得好,才算真的好。”周義表示,未来省政协提案委还将在“提”上入手,加大力度组织委员和有关单位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力求贴近我省重大民生问题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有效性、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提案;同时在“办”上狠下功夫,科学划分办理范围分工安排,强化重点提案督办机制,及时督促检查,确保承办单位及时答复提案人,强化提案工作的刚性约束,使得既有的探索创新成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骆骁骅 谢岳铭)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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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提案 决策 广东 示范效应 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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