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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奸杀”蒙冤入狱18年 获150万国家赔偿(图)

2015年02月11日 09:28 | 作者:刘珍妮 尹亚飞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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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钱难以弥补的父女情

  出狱后不到4个月,150万元赔偿款打进了王本余的银行账户,他还拿到一串包头市的廉租房钥匙。

  原本算下来,王本余能拿的国家赔偿为140万。在包头的法院办公室,王本余和一名张姓主任商量,能不能再多给10万。

  “主任说,你能不能保证不再找麻烦。”王本余想了想点头,“再多给10万,以后绝不再找麻烦。”

  王本余记得,双方签了一份协议,纸上写着,“此事已了结,双方互不找麻烦。”王本余看完,签字按了手印。

  150万。他算了一下,拼命地蹬三轮,他不吃不喝也得干30年才能赚到。

  “我宁愿辛苦30年,也不愿意拿牢里的20年来换这些钱。”王本余转念又想,和命相比,钱算得了什么呢?“活着才重要。”

  那套法院协调下来的廉租房,王本余退了,“伤心地,再也不想来了。”

  他在遂宁市区买了套两居室,46万,第23层。落地窗从地面开到屋顶。

  “就想买高层,能看见半个遂宁城,心比外面的天还亮堂。”

  兄妹5人,他排行老大,他痛快地给了幺妹3万元,两个弟弟每人5000元,嫁到外地的大妹妹觉得“那是大哥用命换来的钱”,一分没要。

  还剩下100万,他把大部分钱都借了出去。

  兄妹中,他和幺妹王秀兰最亲。坐牢时,幺妹曾寄来一大罐猪油和1000元钱。当幺妹提出借10万块钱时,王本余没犹豫。

  在内蒙古做生意的表弟借了70万;不久前,三弟弟的闺女要出嫁,他又借了1万。

  “20年牢,弟弟、妹妹只来看过我一次。”王本余也曾觉得兄妹情淡薄,但他理解,“都是农民,哪个能有办法?”

  父母不在世了。王本余承认,他用这种方式,弥补和维系着与弟弟妹妹间的感情。

  只有和养女小华的感情是例外。

  坐牢前,他曾有过一段“办过酒席,没领证”的婚姻,女人是他同乡,从山东离婚回来,还带着个1岁多的女娃。

  那个女人从不愿和他上街,“说我和她不般配。”

  后来女人跑了,他带着小华远赴包头,相依为命。

  王本余出事后,小华被送进福利院,信中,王本余叮嘱女儿好好学习。

  小华15岁出了福利院,王本余听妹妹说,女儿不上学,耍了朋友,还生了孩子。

  “和她妈一个样!”王本余生气,写信骂她不知羞,两人的联系渐少。

  “都怪我没养好她。”王本余自己也愧疚,出狱后,他给了女儿3万元。

  如今,小华在福州的一家餐饮店打工。她想和父亲再要个七八万在福州买房,王本余没给拿。

  “能给表叔借70万,自己的女儿不管?”小华要和王本余打官司,让他用钱偿还没尽到的父责。王本余一气,说出隐情,“你不是我亲生的。”

  小华在电话里说,这句话到现在都让她寒心,“当初他如果不从我妈身边把我带走,我不会在孤儿院吃苦。”

  小华怨恨他,又同情他,官司最终没打成。

  不久前,女儿打来电话,王本余试探着问,“过年回来不?”

  小华用忙推托,钱伤了两人的感情,她不知道怎么面对养父,“怨恨总是有,但心里还是把他当爸。”小华说,修补这个裂痕,可能还需要些时间。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男子蒙冤入狱18年 奸杀 150万国家赔偿 川版赵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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