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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奸杀”蒙冤入狱18年 获150万国家赔偿(图)

2015年02月11日 09:28 | 作者:刘珍妮 尹亚飞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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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伴

  “他对这个社会毫无戒心”

  “失去的东西,你也找不回来。时间,亲情。”王本余说,如果小华愿意回到他身边生活,养他的老,“我肯定不会让她过得比别人差”。

  三个月前,61岁的王本余有了新伴侣。

  身在深圳的重庆女人杨晓梅看了报道,写信想和王本余交往,还寄了照片。王本余觉得挺好,但幺妹王秀兰劝他,人离得老远,怕不可靠。

  王秀兰会给大哥把关,“年轻的不找,没收入的不找。”哥哥坐过牢,还上了年纪,上门的女人很可能是图钱。

  王本余听了妹妹的话,打电话拒绝了。

  三个月前,杨晓梅来到遂宁,“我自己有退休金,不花你的钱。”离婚后,杨晓梅说她只想找个老实人。

  王本余见人都来了,“相处相处吧。”

  这三个月里,王本余挺中意杨晓梅的,“她比我大两岁,但比我个儿高,更重要的是,在街上,她愿意和我走在一起。”

  在杨晓梅眼里,王本余老实得过头了,对这个社会毫无戒心。

  不久前,曾和王本余一起坐过牢的同乡找他,托他给找个对象。王本余上心,到处和亲戚打听。

  “那人以前犯的是‘拐卖人口罪’,人贩子啊。”杨晓梅提醒。

  “谁不犯错,人家都改造好了。”王本余不在乎。

  到银行取钱,他总记不住密码,后来索性设成身份证号后6位。

  取钱时,他掏出身份证,一个数一个数地看着输,全然不顾身后排队的人。给陪他取钱的杨晓梅急坏了,催着他赶紧改密码。

  见他要往卡上写密码,杨晓梅赶紧拦下,“要记在心里,不要让人知道。”

  两个人也会有分歧,去了趟九寨沟,杨晓梅觉得风景好,王本余觉得他从小就在山里长大,去那旅游是花钱买罪受。

  他向往繁华的大城市,想去深圳和香港,要是能出国,就想去新加坡,“听说那是全世界法律最健全的国家。” (文中杨晓梅系化名)

 

  【新闻链接】

  我国去年纠正12起重大冤案

  2014年保持了十八大以来加速纠正冤假错案的势头,这一趋势在年末经由呼格吉勒图沉冤昭雪推向高潮。根据公开报道不完全统计,2014年有12起冤假错案得到纠正。

  司法机关和冤假错案的当事人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综合这12起案件,9个省份的各级法院一共审理了58次,平均每起案件需审理近5次;当事人从被警方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到被法院宣告无罪或检察机关撤诉后被取保候审,平均需要10年的时间。

  13位冤假错案当事人中,4人一审被判死刑,5人一审被判死缓,1人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最终都因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法院宣告无罪或检察院撤回起诉。

  12起案件多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得以改判或直接撤回起诉。刑诉法学者毛立新认为,冤假错案以“疑罪从无”的理念纠正更具标本意义,“不是所有冤案都具有王者归来、死者复活的幸运,还有更多已申诉多年的疑案”。(综合澎湃等报道)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男子蒙冤入狱18年 奸杀 150万国家赔偿 川版赵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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