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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基本法律刻不容缓

2015年03月04日 16:28 | 作者:张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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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欧成中代表:应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 张原) “土壤是最重要的生态资源之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土壤质量状况不仅直接影响到农产品安全、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还关系到一国国土资源环境的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欧成中代表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应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他列举了土壤污染的主要问题:耕地质量下降、威胁粮食安全;城市土壤污染严重;矿区土壤污染面积已达数百万公顷。据粗略估算,全国范围被不同程度污染的耕地已达上亿亩。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达千万吨,受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达千万吨。城市土壤污染已经对城市地下水质量、空气质量和人身健康形成了极大威胁。受采矿污染的土壤面积占到五分之二,矿产资源的冶炼和加工所造成的土地破坏和土壤污染同样相当严重。

  去年4月17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公报显示,这次调查覆盖了我国陆地面积630 万平方公里;调查的对象为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查结果显示:由于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和其他原因造成土壤污染的总的超标率达到16.1%。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 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公报结论指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众所周知,土壤污染治理难度较大,成本很高,周期也很长。鉴于我国土壤污染现状严重,蔓延趋势不容乐观现状,欧成中代表提出亟需通过立法予以遏制。

  他说,我国至今没有一部专门针对治理土壤污染方面的法律,现行一些有关防治土壤污染方面的法律规定分散不系统,可操作性不强,效力明显滞后,不能满足中国目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客观需要。面对我国土壤污染的严峻形势,订立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基本法律已经刻不容缓。建议有关部门应抓紧调查研究,尽快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土壤污染 防治 法律 订立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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