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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汤维建:法官不独立,司法难独立

2015年03月05日 11:27 | 作者:周福志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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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汤维建:法官不独立,司法难独立

 

汤维建

 

  “司法改革的关键在于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依法、独立、公正这三者之间,独立又是关键中的关键。”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长期关注司法体制改革的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汤维建再一次聚焦司法独立。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实现人财物省级统管,使司法机构获得相对的整体独立后,还需要完善体制和机制,强化法官的个体独立。

 

  汤维建说,长期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内部实行的办案体制是一种严密的行政化模式,呈现出严格的官僚化科层性结构特征。

 

  “这样一种办案模式和结构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模式和结构完全趋同,没有显示出司法权行使的组织特征,难以保障司法人员的个体独立性。”汤维建指出,由于缺乏司法人员的个体独立性,不仅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效率,造成了在诸多环节上的人浮于事,同时还为司法机关的当权者干预司法敞开了大门,以致出现冤假错案后,还由于经手人过多而无法追究相关人的司法责任。

 

  对此,汤维建建议,应整合和调整法院的内设机构,建议取消法院的审判庭的业务处室,对法官实行扁平化管理;同时模仿大学的学科群模式,建立司法业务群制度,分为民事法官业务群、行政法官业务群和刑事法官业务群,业务群仅仅讨论行使职权中的业务问题,此外别无职权;该业务群仅设业务召集人,而不设行政级别的管理人员,每个法官独立办案,自负其责。

 

 

编辑:薛鑫

关键词: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 两会 法官 人财物省级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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