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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视环保是唯一出路 环保部回应新《环保法》八大疑问

2015年03月07日 10:17 | 作者:王菡娟 王硕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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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新《环保法》实施两月有余———部长回应八大疑问 委员建议执法必严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开始施行。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

  比之修订前的《环保法》,新《环护法》着重强调依法治污和严格执法,并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罕见地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污染违法者将动用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将民间力量有序地纳入环境治理的机制中,设立了环保公益诉讼制度……随着这部被称之为史上最严格环保法的出台,让公众对依法建设“美丽中国”有了更多的期待。

  委员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王小康:

  环保执法仍需再给力

  “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环境法规对违规排放处罚相对较轻,导致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加上政府监管力度不足,难以对违法排污起到制裁、震慑和遏制环境违法的作用,导致环境服务需求严重不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董事长王小康表示。

  王小康举例说明:“例如,虽然全国91.6%的现役燃煤机组已配备脱硫设施,但由于监管缺失,处罚不力,诸多企业宁可进行违法排放,也不按规定进行烟气处理。长期以来,违法成本低成为我国环境保护的顽疾。”

  “最近,我们欣喜地看到,事情有了转机。”王小康表示,“我国新《环保法》已经明确建议对违法排污上不封顶,并且将实施‘按日计罚’。”

  尽管新《环保法》实施后,企业违法成本会成倍增加,但王小康认为加强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是根本。

  “新《环保法》的具体效果有待观察。建议完善相关细则,加强有关部门的执法功能,根据危害程度、影响大小确认违规违法责任,严重者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促进排污企业依法治污。”王小康说。

  全国政协委员闫冰竹:

  配套措施应及时跟进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出台后,需要一些配套措施予以跟进,环境底线法规仍有待健全。

  “2014年环保部出台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虽然该指南从技术上对生态底线进行了划分,但针对我国高风险领域和区域的环境治理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促进环境底线区域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的开展。生态补偿缺乏相应法律依据。”闫冰竹告诉记者。

  在闫冰竹看来,新《环保法》实施之后,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仍需进一步健全。应出台《国家环境底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使经济发展在绿色边界范围内实现最大化。

  “由于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不同,建议在划定环境底线时,制定与其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标准和控制措施,例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交易制度等,进而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闫冰竹还表示,目前在人们对生态补偿认识尚未统一的情况下,建议总结生态补偿中积累的基本标准、补偿方式、资金来源等成功经验,先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条例,待条件成熟时,建议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出台《生态补偿法》。

  全国政协委员高吉喜:

  用法律的震慑力让守法由畏惧到习惯

  全国政协委员、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环保法》实施之后,首先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法,力度一定要加大;其次,要保证法律具有震慑力。

  “当一家企业违反《环保法》后,一定要严格执法,经过法律的查处,要达到震慑其他企业不敢违法的效果。”高吉喜说。

  同时,高吉喜还认为,对于维护法律尊严来说,只靠查处并不是最好的手段。

  “执法人员队伍是有限的,应该考虑的是从监管的程度、执法的程度进行规范,让所有人在这个过程中由对违法后果的畏惧转化为自觉、习惯地去遵守,这才是法律的真正目的。”高吉喜表示。

  企业声音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文一波:

  期待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环境执法风暴

  “新《环保法》的实施,意味着在经济新常态下,环境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必将对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的环保产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北京桑德环保集团董事长文一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文一波希望能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环境执法风暴。

  “借助新环保法的实施,各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应针对高污染企业展开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这样可以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污染企业违法排污成本低于守法成本的问题,违法成本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必然趋少,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释放出污染治理市场需求,为环保产业发展提供空间。”文一波说。

  同时,文一波还认为应强化环境社会治理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着重加强对环境PPP和第三方治理项目参与各方履约责任的监管,并联合行业组织加快淘汰落后环境技术、设备、管理方式,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为环保产业国际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环保部回应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回应新《环保法》八大疑问

  企业重视环保是唯一出路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在日前的新闻通报会上表示,环保部新领导班子将更加重视环境法治。环保部门必须统一认识,铁腕执法,不折不扣把新法贯彻落实到位。任何悲观、畏难、怠惰的态度都是中国环保人的耻辱;任何放任、回避、慵懒的行为都是中国环保人的失职。

  同时,潘岳还对于目前社会上以及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对新《环保法》八个方面的认识误区予以澄清。

  ■疑问:新法过于严格,会“法不责众”吗?

  ■解答:有人认为新法过于严格,实践中违法者众多,致使新法难以真正落实到位。违法普遍,不仅反映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同时也说明以往环境执法不够严格。今后环境标准还将不断变严,这是大势所趋。对企业来说,下决心重视环保是唯一出路。

  ■疑问:环保是高危行业?

  ■解答: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抱怨新法规定的执法者渎职问责内容太多,环保成了“高危行业”。首鼠两端必然导致疏于职守、失职问责。各地环保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完整履行规定程序,恪尽职守,这样才能免于问责,才能对人民群众问心无愧。

  ■疑问:环保部门“小马拉大车”?

  ■解答:有人认为新法过多地将责任赋予环保部门,权责不一致,环保部门“小马拉大车”的情况将越发严重。各级环保部门不仅要尽到主管部门的责任,还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同级人民政府进一步明晰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并善于运用新法规定的“环境监察”机制,促进地方政府将环保责任落到实处。

  ■疑问:新法实际操作有问题?

  ■解答:对此环保部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有关配套文件。我们一方面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继续组织执法培训,更好地理解好、执行好配套文件,另一方面将针对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及时提出新的指导性意见。

  ■疑问:新法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

  ■解答: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不能仅仅依靠罚款。通过严格执法,促使企业不敢偷排、漏排以及超标排放,并保持持续稳定的达标排放,才是解决违法的根本。

  ■疑问:环保部门难以满足执法需要?

  ■解答:环保部一直在加强协调,努力为地方环保部门开展执法监管创造良好条件。国办发布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应当在经费、装备、人员素质等方面保障环保执法需要。

  ■疑问: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关键并不在立法?

  ■解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环境保护部正在积极研究推进改革。

  ■疑问:新法执行过程中走样?

  ■解答:根据我国立法体制和正在研究修改的《立法法》,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和政府,可以结合本地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制定地方性环保法规和规章。

  数据说话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

  罚款数额达723万元

  据环保部日前发布的信息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新法生效以来,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数额达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

  63家环评机构被查处

  据环保部6日发布的信息显示,环保部近期开展对全国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专项执法抽查和公众举报核查,对63家建设项目环评机构和22名环评工程师分别作出了取消资质、缩减评价范围、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

 

编辑:曾珂

关键词:新《环保法》 环保部回应八大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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