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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院院长慕平:从立法角度尽快调整司法机构设置

2015年03月10日 11:04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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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法院院长慕平参加小组审议。人民政协网记者周小璐摄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周小璐)“三中、四中全会定的改革措施和任务量非常大,很多方面相当具体,时间要求也特别紧迫,特别是涉及到司法改革有很多内容,需要在立法调整的基础上才能往前推动。”在9日下午的小组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如此表示。

  慕平提出,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建立非常重要,目前这一工作以北京为试点正在推进中,但还存在不少问题。

  慕平介绍,在铁路法院的基础之上设立跨行政区化的法院和检察院,内部的机构设置除了管辖调整,其他的内部保障和管理方法都按照原来铁路法院的规格和要求去做,会受到很多限制。

  “2012年铁路法院的人财物管理就已经交给地方了,现在铁路法院已经名存实亡,只是法律上还有这样一个机构编制。在这之后,铁路法院没有太多的案件可审,所以各地都把铁路法院的案件管辖做了调整,其实这就是要解决地方保护影响审判公正,使案件形成不同的利益主客场。”

  慕平建议人大常委会从立法的角度尽快调整司法机构的设置问题,使司法机关与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一致起来,加快推进改革进程。

 

编辑:罗韦

关键词:慕平 调整 司法 机构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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