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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审批项目重启 中广核红沿河核电二期项目获国家核准

2015年03月10日 20:34 | 作者:王硕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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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讯(记者 王硕) 3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文件,确定中国广核集团(以下简称中广核)红沿河二期项目两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已获核准,这是4年来我国真正意义上新批的核电项目。在获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建造许可证后,红沿河核电二期项目即可开工建设。

  2015年3月11日,是福岛核事故四周年之际。自2011年起,我国并没有新的核电项目获批。“本次红沿河核电二期项目获得国家核准,标志着我国核电发展进入一个新时期。”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表示。

  据悉,红沿河核电站二期工程规划建设的两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使用我国自主核电技术品牌——ACPR1000。该技术是中广核坚持自主创新,按照国际最新安全标准,借鉴国际核电领域的最新经验反馈,基于成熟堆型实施改进形成自主品牌的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技术,该技术具备三代核电主要安全技术特征,满足中国最新核安全要求。贺禹表示,红沿河核电二期项目两台机组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中国核电自主化水平,促进我国核电产业技术升级。

  21名委员联名提案建议:推动核电新一轮规模发展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发起,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干勇,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朱之鑫,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国资委原副主任金阳等21位委员联名向大会提交了题为《推动核电新一轮规模发展,实现中长期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目标》政协提案。

  委员们认为,在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源刚性需求及节能减排的刚性要求硬约束条件下,我国应推动核电新一轮规模发展,建议将内陆核电建设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争取“十三五”初期首批内陆核电项目开工建设。

  3月10日,贺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展核电是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源刚性需求及节能减排的刚性要求硬约束条件下的必然需要。按照我国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公开承诺——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0%左右,倒推核电装机规模,“在考虑最大发展潜力的情况下,除了发展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等,需要有3.3亿吨标准煤的缺口需要由核电填补,即需要核电装机规模达到1.5亿至2亿千瓦。”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就需要从国家战略层面进一步明确核电在我国能源电力供应中的地位,实现核电在我国的规模化发展。

  贺禹指出,我国核电已经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目前,我国核电在运装机容量2028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2800万千瓦。经过近30年不间断的发展,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的快速发展,我国创新形成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具备了规模化发展核电的技术能力。同时,我国已形成较强的产业链配套能力,我国核电装备制造产能已达10~12台套/年,工程建设能力可以满足30~50台机组同时建设。此外,人才培养和储备体系不断完善,近10年来各核电企业持续培养了大批人才,很好地满足了我国核电研发设计、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营的需要。再加上近10年来几家主要核电企业在海外铀资源开发方面持续取得突破进展,核燃料供应保障充分,完全能够满足后续核电规模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核电站均建设在沿海地区,如果启动规模化发展应如何布局?贺禹建议,应将内陆核电建设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争取“十三五”初期首批内陆核电项目开工建设。

  贺禹表示,从全球看,内陆核电具有丰富的建设运行经验和良好的运行业绩,国际上也不区分沿海和内陆核电,两者没有必然差别。截至2014年底,全球超过一半(57.9%)的在运核电机组位于内陆地区。主要核电大国中,美国、法国、俄罗斯内陆核电比例均高于60%,安全性已得到充分验证。实践表明,内陆与沿海核电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上标准是一致的。

  对于社会中存在的对核电站安全的担忧,贺禹指出,一方面,我国核电技术具有后发优势。与全球核电发展最快的国家和地区——美国和欧洲相比,美国的核电站大多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欧洲大多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而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建设,大多数在建核电站均建于2005年之后。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经过近30年不间断的发展,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的快速发展,核电无论在技术、建设、运营管理中都积累了众多经验,培养了大量专业人才,这是其他国家和地区都不具备的;另一方面,在管理标准上,我国全面与国际接轨。再加上近年来不断针对运行中及在建核电站的近百项安全改进措施,大大提升了机组应对严重事件的能力,完全可以满足核电安全需要。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核电 项目 建设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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