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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星委员: 纪念日应重在有内容

2015年03月11日 09:28 | 作者:赵莹莹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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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讯(记者 赵莹莹) “湿地日、爱耳日、森林日、国际儿童图书日……一年12个月,每个月几乎有一半时间都是这样那样的纪念日。”对于这些在生活中出现得越来越多的“日子”,全国政协委员、刘星认为,纪念日的设立不能停留在形式,更要重内容。

  去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每年的9月30日设为烈士纪念日,纪念烈士作为一项国家制度被安排确定下来。在刘星看来,烈士纪念日今年的主题应落实在“正名”,即什么为烈士?

  “吃水不忘挖井人”。不言而喻,烈士纪念日表达的是国家及其人民对烈士的崇敬,宣传、组织、引领、教育的作用和意义十分鲜明。“烈士纪念日昭示着什么?要怎样缅怀?这是当前最值得做的事情。”

  刘星委员提出,纪念日活动应当隆重、庄严,公祭仪式要依相关规范进行。同时,纪念的形式应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点、烈士分布情况、著名烈士事迹宣传、重大历史阶段,注意挖掘本地、身边的英雄事迹,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面向广大青少年的纪念活动,更要讲求纪念艺术、活动技巧,寓教于形,切实通过一次活动、一场缅怀仪式,洗涤心灵,震撼、激励、鼓舞群众,把纪念烈士化作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纪念日 烈士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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