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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玲委员: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管理

2015年03月11日 20:18 | 作者:胡京春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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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讯(记者 胡京春)  “由于使用不规范和部分人公共素养缺失,使大量的公园、绿地、路灯、公共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遭受严重损毁。有的重建设、轻管理,一些诸如阅报栏没有报纸,公交车站没站牌,公共卫生间上锁等现象,让便民公共设施或形同虚设。还有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和管理部门衔接、沟通不够,建设与管理脱节,导致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困难等。”周春玲直言不讳指出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因为部分人道德修养和个人素质不高、社会公德感缺失造成的,但更重要的一方面反映出了政府相关部门在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上,还存在着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

 

  “该管的要管到位。”周春玲提出各级政府应切实承担起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的主体责任,把思想认识从“加快公共设施项目建设”转移到“更加注重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发挥其最大作用和效能”上来,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科学研究、统筹规划、履行职责,全面提升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水平。

 

  周春玲举例说,英国将原来由公共部门所提供的服务、公共建设及营运委托给民间来做,政府变成公共服务购入者的角色。美国认为市场能解决的问题政府绝不干预,政府的作用是宏观规划控制与查漏补缺,英、美两国都是“该放手时就放手”。周春玲说,我们应该借鉴这个经验,创新管理方式,“该放的要放出去”,放开市场准入,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设施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评审机制,对承接主体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以此提高公共设施投资效益。同时,政府要对经营性公共设施加以引导,对公益性公共设施积极扶植,利用政策和法律的手段,保证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和建设得到落实,推动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提档升级。

 

  “该严的要严起来。”周春玲说,城市公共设施再牢靠,后期管理维护做得再好,如果人为损坏行为经常发生,公共设施仍难发挥应有作用。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制定城市公共设施保护管理与处罚相关规定,采取宣传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故意损毁、破坏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行为人进行适当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公共素养缺失 政协 两会 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 公共服务购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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