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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静成:加强医疗大数据背景下隐私保护

2015年03月11日 20:18 | 作者:江迪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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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讯(记者江迪)随着医疗卫生行业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各系统的不断建设,每天都产生大量医疗数据。医疗数据一方面是对医疗过程的客观记录,另一方面通过数据挖掘而辅助临床决策、指导临床。随着卫生信息化的不断推进,区域平台建设的不断完善。“医疗数据已经进入名副其实的大数据时代。如何加强医疗大数据背景下的隐私保护,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市政协副主席、苏北人民医院院长王静成说。

 

  王静成注意到,随着医疗数据采集、加工和应用,数据泄露时有发生,进而带来患者隐私的泄露。而且匿名处理或者对重要字段进行保护,并不能带来个人隐私的安全,通过收集其他信息还是很容易定位到具体的个人。但是,当前我国缺少针对大数据应用的相关隐私规定。

 

  王静成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需要明确患者电子诊疗档案归属权问题,患者的电子诊疗信息虽然产生在医院并由医院采集保管,但其所属权是否应当属于患者目前尚无定论。重视相关技术应用。在搭建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和居民健康档案平台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首先应做好网络安全的保护措施,同时在技术层面上利用标识隐私匿名、医疗数据的分级保护制度、基于访问控制的保护策略等技术和手段保护医疗数据和个人隐私。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自身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和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明确电子诊疗信息的用途应当仅限于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若为其它目的使用时,如科研、教学等,使用者应当告知患者。同时在执业过程中自觉维护患者隐私权。

 

编辑:薛鑫

关键词:医疗卫生行业信息技术 医疗数据 患者电子诊疗档案归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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