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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来了 别让法官“跑”了

2015年03月11日 20:20 | 作者:韩柳洁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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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讯(记者 韩柳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推进司法改革需要有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的司法队伍。而目前司法改革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司法人员严重流失。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商华表示,本轮司法改革旨在走法官精英化道路,对职业道德、职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增大了法官的办案责任和职业风险。但是相应的,对于法官政治、收入等待遇的保障也应该跟上,避免“司法改革来了,法官跑了”的现象。

 

  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法官流失的新闻频见报端,2014年7月30日《人民日报》报道,近5年来,北京法院系统流失法官500余人,安徽法院系统流失法官1000余人。与法院相类似,检察官流失情况同样令人担忧:内蒙古检察官数量年均减少约200人,西部基层检察院4年间减少人员近万名。谢商华告诉记者,四川司法系统面临着同样严重的人才流失问题。

 

  分析法官流失现象,谢商华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法官压力太大,压力主要可以总结为“三增大、一提高”和职业保障未跟上:工作量增大、责任增大、心理负担增大以及社会对法官要求的不断提高。

 

  工作量大——案多人少,法官办案量有增无减。近年来,各地法院新收案件持续上升,但受司法资源的投入、司法保障力度与案件增长并不匹配,办案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未得到增补。新一轮司法改革实行的法官员额制,进一步精简和优选法官,案多人少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谢商华告诉记者,一名中级法院的法官平均一天要处理至少一个案件,一年要审判两三百件案子。与此同时,法官除了办案,还承担了大量非审判的工作,比如大量会议、专项活动、调研、宣传等。

 

  “工作量这么大,如何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审判质量?裁判文书应该经过三次校对,但是如此密集的审案,如此大的工作量,如何保证每一份裁判文书不出任何差错?”谢商华表示,案少人多可能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

 

  责任增大——新一轮司法改革提出的“错案终身追责制”对法官办案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也成为法官的一大压力源。“法官办案如履薄冰,只要手里有案子,晚上可能觉都睡不着。”谢商华说这是她办案的亲身感受,只要手里有案子,尤其是双方争议很大的案件,心理战战兢兢,深怕出错——怕事实不清楚,怕裁判依据不足。

 

  “法槌敲下去,要于法有据,还要符合情理,得到社会认同,即裁判要经得起法律检验、社会检验、历史检验。”谢商华直言法官判案之不易,虽然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她对法官这份职业仍然既爱又“怕”,“我爱法官这个职业,但也怕当法官。”

 

  心理负担增大——工作量和责任的加大,一个直接的结果是法官的心理负担加重。大量的案件加上审判外的任务,法官无力保证每一个案件高质量,同时也没有时间思考研究新情况、新案件、新问题。

 

  “与审判工作日趋繁重的严峻现实相比,法官的职业待遇与职业保障却没有跟上。”谢商华表示,法官的职业特点要求必须从严管理,各方监督、业外行为约束、投诉信访、责任追究等,加重了法官的办案压力。但与对司法人员的高要求相比,整个社会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尊重程度、对司法人员薪酬、职级待遇的保障程度、对司法权威的维护程度都不够,造成司法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甚至法官流失现象。从全国情况看,流失的司法工作人员多数是经验丰富、素质较高的业务骨干,造成司法队伍呈现出青黄不接、后备力量不足的窘态。

 

  谢商华呼吁应尽快突破困境,为法官队伍提供良好保障,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下良好基础。她提出了几条建议:

 

  统筹推进审判工作与司法改革,在对各级法院案件状况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适度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加强辅助人员配备,推进审判工作的去事务化,通过改革解决审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统筹落实审判权还权到位与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司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营造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的良好社会氛围。

 

  统筹安排责、权、利的推进层次,加强对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保障权责利同步推进、一体落实。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推进司法改革 司法人员严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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