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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安全谁来监管

致公党中央呼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015年03月16日 10:08 | 作者:吕巍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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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14年初,仅淘宝网经营食品的网店就已达到100万户之多,在淘宝网上输入“食品”二字,就可以搜索到133.65万件各类食品。网络食品的普及给人们带来了琳琅满目、物美价廉的选择,但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消费纠纷、投诉维权也层出不穷,网络食品的安全监管问题日益突出。今年两会,致公党中央提交了《关于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提出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势在必行。

  监管难执法难维权难

  很难想象,在网络食品销售如火如荼的同时,针对网络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却一直呈空白状态。直到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施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食药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络食品安全问题才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虽然正在酝酿出台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新法修订草案第73条、第132条中提到了网络食品交易的安全监管,强调强化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建立追责机制,但新法修订草案对于网络食品交易监管的规定不够全面和具体,尤其是微信和微博等小规模、自发式的网络食品销售模式未被纳入监管范围,无法直接对个体化的网络交易实行有效的监管。

  另一方面,网络食品经营不规范,质量低劣的现状也令人担忧。网络食品经营主体资质不规范和信息不公开,经营网络食品准入门槛低,店铺的认证存在诸多问题,拥有营业执照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网店不足1/5;网络食品的外包装标识不规范,很多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识,自制和散装食品标识很不规范,食品信息标注不清楚;广告用语存在虚假夸大宣传问题,如“纯天然”、“纯手工”、“最低价”等突出个性化、夸大的宣传用语随处可见;网络食品的质量令人担忧,散装、进口和自制食品在进货渠道、食品运输和贮存环节存在诸多不规范,经营者的健康状况也无保障。

  由于网络的虚拟、开放、跨地域等特点,网络食品交易市场监管也面临着对象多变、职责交叉、依据缺失、地域模糊等诸多问题和挑战。对监管部门来说,如果没有收到投诉或举报,很难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即使发现,调查取证和查处取缔的难度也很大。再加上网络食品的进货渠道松散多样,一旦出现质量问题,难以溯源和采取措施,长效监管机制构建十分困难。

  对于消费者来说,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成功维权的希望也很渺茫。因为网络食品交易具有隐蔽性和不确定性,消费者很难提供相关凭证,经营户的赔偿能力也无保障。而且,网络交易多涉及异地维权,有的甚至涉及境外经营,维权难度非常大。此外,我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网络消费投诉处理体系,很难实现各地各部门联动维权。

  完善法律法规提升监管效能

  针对网络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致公党中央表示,必须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立法。他们建议在新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基础上,对《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规进行梳理,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办法。制订和完善网络食品监管相关制度法规,明确网络食品经营主体的权利义务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相关责任,规范对微博、微信等微美食的监管,保证网络食品经营规范有序、监督管理依法有据。

  提高准入门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致公党中央提出,可以实行网络食品经营持证照准入制度,要求从事网络食品销售的经营户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在网店主页公布;对微信、微博食品经营账号进行备案登记管理,按照食品安全制度进行监管;推行网络食品经营户实名制管理,建立网络食品经营者监管和备案台账;完善审查登记、食品信息公示、网络食品抽检、权益保障等各项制度,强化平台和商家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自制或散装食品要求提供相关证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规范食品信息发布内容,实现食品可追溯。

  “有关部门也应强化责任意识,拓宽渠道,提升监管效能。”致公党中央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探索构建全方位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做好网络食品经营建档和维护工作,梳理涉网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攻克网络食品流通环节监管难点,逐步搭建全国食品药品系统;建立网络食品安全检测系统,完善网络食品追溯信息链条,严厉打击经营违法行为;加大培育力度,扶持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展;公开网络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检测通报,及时公布不合格食品和商家。

  同时,还要加强宣传引导,建立维权保障机制。致公党中央提出,应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鼓励消费者到具备经营资格、信誉好的网购商场或连锁店购买熟知的品牌,保管好相关票据,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建立统一的网络食品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实现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快速反应机制;建立网络食品评价体系,设立网络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页面,鼓励社会监督,不合格的食品和违法经营户要及时列入黑名单,落实先行赔偿制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搭建诚信平台,根据投诉记录和信用评价等级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实行等级分类动态监管;加强网络食品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业自律,积极引导大众参与网络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致公党 食品 网络 监管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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