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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日韩自贸区,山东示范区可先行

——住鲁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支持山东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

2015年03月16日 13:46 | 来源:联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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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球化路径和驱动力发生深刻变化,发达经济体主导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等相继启动,对我国区域合作战略带来了严峻挑战。

 

  加快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十分迫切。“中日韩自贸区建设固然重要,但目前加快支持山东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更加重要。”为此,今年全国两会,住鲁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大学副校长韩圣浩提交了相关提案。

 

  韩圣浩介绍,山东省毗邻日韩,是东北亚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7市共6.4万平方公里区域,打造中韩地方经济合作平台、产业合作高地、东北亚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建设全国面向日韩的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对加快推进中日韩自贸区建设、塑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和构建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具有积极作用,意义重大。

 

  “山东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有利于为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探索路径。” 韩圣浩说,2015年2月,中韩双方完成了自贸协定全部文本草签,标志着中韩自贸区谈判全部完成。《协定》明确把山东省威海市和韩国仁川自由经济区作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将在贸易、投资、服务、产业合作等领域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同时有利于为‘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积累经验。”韩圣浩表示,推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地方区域经济合作,加强载体和平台建设,是我国加快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途径。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创新地方经济合作模式,将为其他省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推进贸易便利化提供示范与借鉴。

 

  韩圣浩表示,山东加快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具备坚实基础。他说,近年来,山东省不断深化与日韩的交流合作,经贸合作水平稳步提升,在园区共建、贸易投资、技术研发等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果。

 

  “国家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山东省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韩圣浩介绍,2011年,国务院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打造中日韩自贸区区域经济合作试验区;2014年4月,商务部牵头组成工作组,赴山东省调研示范区建设情况;12月,商务部指导山东省向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提出了建立省部经贸交流合作机制、在烟台市设立中韩产业园的初步建议方案。

 

  与此同时,山东省委、省政府抢抓战略机遇,深入谋划推进,2012年7月出台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的框架方案》;2014年9月,省政府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会商确定了建立合作机制和共建产业园区等事宜;11月,省政府与韩国首尔市就加强中小企业、环境保护、产业园区和城市管理等领域务实合作达成了共识。山东省与韩国经贸合作的突破性进展,也为不断深化中日经贸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为强化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开放支撑,山东省政府于2013年4月向国务院呈报了设立青岛自由贸易港区的请示;2014年3月,青岛自贸港区总体方案正式上报国务院。

 

  “另外,以山东为发祥地的儒家文化对日韩影响深远。”韩圣浩说,近年来,山东省与两国在文化交流、科技教育、旅游会展等方面不断提升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孔子故乡·中国山东”展会、“中国文化体验教室”、“东亚文化之都”、中日韩文博会等活动持续开展,济南、青岛、烟台、威海等城市成为我国对日韩文化交流活动最活跃的承办地,韩国是山东省最大的境外游客来源地。

 

  “截至目前,山东省与日韩建立了29对友好省(市)关系,已成为加强两国友好交往和经贸合作、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韩圣浩建议,国家在推动中韩(威海)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将合作示范区建设范围逐步扩大至山东半岛地区;择机启动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为中日韩自贸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建议将设立青岛自贸港区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支持建设国际一流自由贸易港和东北亚航运中心。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球化路径 中日韩自贸区 山东示范区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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