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派·声音>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

孔维克:扩大基层法律工作者服务空间

2015年03月17日 10:41 | 作者:周福志 韩景慧 | 来源:团结报
分享到: 

1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山东省委会副主委孔维克最近调研发现,济南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这就意味着基层法律工作者对于双方当事人都在本辖区以外的案子不再有代理权限。而此前,凡是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经核准领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提供法律服务即可。”孔维克说,“因部分法院对‘辖区’一词出现了不同理解,有的借此限制法律工作者的代理,甚至逐出基层法律工作者。”

  孔维克认为,公平公正是法院的生命,基层法律工作者与律师早已同为法律服务市场主体。上述条款不仅使最高法在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竞争中扮演了偏袒律师的角色,违反了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使法律工作者与律师的民事诉讼代理地位变得不平等,还剥夺了当事人寻求法律服务的地域选择权。

  孔维克建议,司法部应对条款中的“辖区”一词进行扩张性的解释,将“辖区”界定为省级,保障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权利,平等对待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律师公平竞争,让社会大众受益。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工作者 基层 法律工作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