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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建设委员好声音

2015年03月31日 12:04 | 来源: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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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此前,在今年两会上,“一带一路”战略也是最火爆的高频词之一,不管是经济还是文化领域的话题,“一带一路”都是代表委员们绕不开的话题。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代表委员们对“一带一路”战略的理解也更深刻,所提的建议范围也更广泛———从去年重点关注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贸易投资等到现在的金融、科技、文化等领域,而且提案的内容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

  发挥保险机制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

 

  保险对“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为企业开展跨境投资贸易合作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与服务;二是可通过保险机制引导企业加速产业转移与转型升级,提升企业“走出去”质量。通过加快发展境外投资保险,可有效支持能源矿产、基础设施、制造业等行业向外发展,这与“一带一路”促进产业转移升级、化解过剩产能的战略内涵高度契合;三是可发挥资本融通功能,直接投资支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领域是加强中国同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对长期建设资金的需求量大。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较为稳定的特点,与基础设施项目有天然的契合性,不仅可以开发相关的保险保障产品,还可以在港口、物流、航空、园区建设等方面进行投资,提供直接资金支持;四是可协助企业提升跨境运营风险的防控意识,增强对海外利益的保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由于政治文化差异、民族宗教复杂,又是大国利益交汇区,经贸合作容易面临较多的政治经济法律风险。保险机构可充分发挥自身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数据与技术优势,向企业提供贸易投资合作国家的国别风险以及行业风险信息,为企业开展跨境合作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建议:

  一是将保险机制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纳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加大对装备出口、营运责任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相关险种的支持,鼓励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新兴产业相关出口企业在国内投保出口货运险,对保险公司的国际化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优惠,对国有保险公司“走出去”相关业务的考核放宽短期盈利要求等,引导更多国内保险资源投向“一带一路”建设。

  二是进一步支持保险业尤其是大型保险金融集团“走出去”。支持具备一定资本实力和良好商誉的中资保险公司,在“一带一路”经济带劳务输出、承揽境外工程项目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营业性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国际化的经营服务网络,增强我国境外保险服务规模与实力。支持中资保险公司进一步拓展保险资金境外运用的范围和形式,提升保险资金配置效率。

  三是加强与沿线国家保险业的沟通合作,为保险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环境。扩大与丝路带区域内保险监管机构的交流合作,重点在市场准入、监管政策、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协调,共享信息,既为保险企业“走出去”营造公正、公平的外部环境,又有效防范风险跨行业、跨境传递。鼓励国内保险企业加大与丝路带区域内国家骨干保险企业的沟通联系和务实合作,增强我国保险业对沿线国家的专业引领能力,扩大我国在丝路带区域的综合影响力。

  四是鼓励银保联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无缝连接”的保险金融服务。建议探索保险机构与银行机构在海外信息共享、业务互动、机构共建等方面的银保合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走出去”企业的投保渠道,强化保险对“走出去”企业的落地服务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

  设立离岸证券交易市场  服务“一带一路”战略

 

  “一带一路”要做到“五通”,货币资金的互通是重要部分。不仅要做到货币互换,还要通过丝路基金、亚投行等投资机构加强投资活动。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当考虑配套提供资本市场的融资服务。

  沿线65个国家大部分是新兴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阶段有所不同,区域金融抑制广泛存在。许多国家资本市场发展缓慢,优质企业缺少安全和高效的直接融资渠道;总体经济实力有限,建设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缺乏资金和融资支持;“一带一路”涉及多个国家、多个币种的广泛跨境金融合作,目前却缺乏有效的多边合作框架;此外,由于地缘政治、经济博弈非常复杂,建设并完善区域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还存在一些现实困难。

  遵循“重视沿线分化、掌控政策机动、活用创新思维、发挥金融作用”原则,吸引沿线国家企业到中国上市,是推进人民币投资货币化的关键,也是切实破题“一带一路”的“牛鼻子”。

  顶层设计上,建议充分发挥金融作为国家软实力的先行优势和引领作用,集中金融力量办好“一带一路”这件大事,将“创新思维、创业心态”贯彻到底,在战略安排上体现“四个结合”:一是“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既要积极推动中国金融机构走出去,也要大力吸引沿线国家企业走进中国金融市场;二是利益共享和金融反制相结合,促进沿线国家实体经济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深度结合,在共赢模式下切实提升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金融控制力和政治影响力;三是宏观目标和微观利益相结合,保障宏观战略的推进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四是整体推进和机动灵活相结合,既要全面加强与沿线国家的金融互动,还要根据多重分化的区域特征区别对待,特别重视与中国关系复杂的国家建立密切金融关系,让金融成为减轻中国崛起压力和破解周边难题的利器。

  舆论引导上,建议处理好境内离岸证券交易市场(国际板)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关系,强调互利共赢的关系而非零和博弈关系,通过“沪港通”和“深港通”等渠道让香港共享利益。

  具体创新上,建议在上海自贸区或者前海推出离岸证券交易中心(即国际板),通过相应制度设计吸引沿线国家的重点企业赴中国上市,从而建立沿线国家实体经济与中国资本市场的直接联系,提振境内投资者在国家战略实施中的利益分享,并用金融手段切实增强中国在“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的影响力和主导地位。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徐晓兰:

  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建设

 

  “一带一路”贯通中亚、南亚、东南亚、西亚等区域,连接亚太和欧洲两大经济圈,是世界上跨度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合作带。当前沿线国家普遍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期,与我国企业开展互利合作、扩大经贸合作的前景广阔,建议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交易链的建设,实现各国的跨境自由贸易。

  建议:一是加强磋商消除贸易壁垒。建立“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自由贸易谈判机制,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规则、条例的研究和制定,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机制,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创造必要条件。

  二是优化通关服务。建立对跨境电商企业的认定机制,确定交易主体的真实性并建立交易主体与报关服务的关联体系。逐步完善直购进口、网购保税等新型通关监管模式。加快电子口岸结汇、退税系统与跨境电商平台、物流、支付等企业系统联网,实现口岸监管的前推后移、分类通关管理。

  三是推进跨境物流业发展。出台跨境物流配送企业服务质量标准,促进跨境物流配送企业提质增效。鼓励国内物流配送企业与大型国际快递企业实施多元化合作配送模式,打造高效快捷的“一带一路”物流体系。

  四是促进我国电商企业发展。积极利用WTO等相关国际组织的标准和协商体系,帮助国内企业处理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纠纷。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及相关国际组织的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的示范实施。此外,还要发挥侨团组织作用。

 

  商业银行的跨境金融服务是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进行投资经营活动必需的支持和保障。为促进“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企业在境外的经营发展,建议国家对于商业银行的跨境金融服务创新给予鼓励和支持,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具体来说,应进一步放松相关管制政策,提升商业银行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简化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及并购的审批核准手续,鼓励支持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业务布局。同时,为鼓励商业银行对企业在“一带一路”区域内的项目提供融资和担保,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贷款适当调低风险权重,扩大商业银行短期外债指标,并将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出口优惠买方信贷等支持政策扩展至股份制商业银行。

  ——全国政协委员、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

 

  “一带一路”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会面临一些风险,建议:政府要对走出去的企业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简化审批手续,避免企业恶性竞争;尽快制定和出台境外投资法,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企业在境外的投资行为;完善保障机制,加大对走出去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对市场信息、风险评估等提供全面服务;从外交上给予支持,加强中国企业与驻外使(领)馆的联系;通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对走出去企业实施人才培训,提高企业自身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诚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立群

 

  为确保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可以用交通通来促产业通,“一带一路”所涉及的很多周边国家都处于经济不发达的水平,只有通过交通建设,才能解决瓶颈和障碍,才能降低运输和交往成本,才能在优势互补中形成产业梯次链条和产业分工,而且有利于强化我国的国防设施,提高长期的防御水平。此外,用规则通来促人货通,通过具体规则的制定、完善和细化来执行合作机制;用利益通来促感情通;用交流通来促文化通;用总规通来促地方通,通过国家总体规划,明确不同地区的建设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优先项目顺序。

  ——全国政协委员、龙润集团董事局主席焦家良

 

  “一带一路”为国际区域合作以及中国未来开放发展打开了全新的视角和通路,这一切的实现,对人与人之间的互联互通提出了紧迫要求,路通、人才通、财才会来。但中国人出境、外国人入境,手续都比较复杂。应寻求更多的模式,尽快推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对华签证便利,最大限度地实现相互简化签证手续及互免签证,增强人员互联互通的便利性,让人畅其行。长期来看应该由中国做主导,推动实现“一带一路”区域性统一签证,短期内可借鉴APEC商务旅行卡的模式,提高商务人员签证和出行的便利性。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骏豪集团主席朱鼎健

 

  “一带一路”战略能否成功落实,关键在于是否有人才与企业的积极参与。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5000多万华侨华人中,约4000万人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特别是在东南亚地区华侨华人最为集中,约有3000万人。华侨华人不仅数量多,而且经济实力较为雄厚。据估算,世界华商500强中约1/3分布在东盟各国,是所在国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参与者。

  我国宜进一步优化“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更好地发挥福建、广东、浙江、上海等侨乡的作用。另外,要维护侨胞在国内外的权益,鼓励其将自身事业发展同“一带一路”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院长蔡建国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一带一路” 委员声音 金融 科技 文化 贸易投资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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