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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道路的历史选择

2015年04月15日 10:46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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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高度自治”根本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中国各民族关系的精神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明确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48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内各民族都享有平等权利。”十四世达赖集团的“高度自治”,根本无视西藏各民族的平等权利,是极端民族主义的表现。

  其二,“高度自治”根本违背了中国现行国家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立时就继承了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全国拥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体系。在中国,构成国家整体的组成部分是地方行政区域而不是成员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各级地方政府都是中央政府的下级,必须服从中央政府的管理,不存在任何与中央政府法理上地位平等的权力主体。“高度自治”否定全国人大的最高权力,无视中央政府的权威,要求获得相当于国家层面的立法权,把地方对中央的隶属关系说成是政治实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对等关系。在中国,不存在中央和地方对等“谈判”、征得相互“同意”、建立“合作解决的途径”的问题。

  其三,“高度自治”根本违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如前所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自治区域内,各族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各族公民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是一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同时也是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5条规定:“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西藏作为中国的一个自治区,自然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之下。十四世达赖集团企图通过“高度自治”根本否定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佛教教义中的“中观”思想原本是主张摒弃“实有”和“恶趣空”两种偏见,不走极端。然而,十四世达赖集团的政治主张,只是借“中间道路”之名,行“西藏独立”之实。十四世达赖的二哥嘉乐顿珠、弟弟丹增曲嘉以及其重要骨干桑东等“藏独”头目曾表示:“我们先求自治,然后再把中国人赶走!自治将是个起步。”“第一步先让西藏在自治的名义下半独立;第二步过渡到西藏独立”。所谓的“西藏流亡政府”新头目也对印度《对话》杂志表示:“西藏独立与西藏自治的观点并不矛盾,从辩证角度看,西藏独立是原则目标,西藏自治是现实目标。”为推行“中间道路”,分阶段实现“西藏独立”,十四世达赖集团极力包装自己,佯装迎合“世界潮流”,假借诸如“第三条道路”、“民族自决”、“民族自治”、“非暴力”、“双赢”等国际话语,把“藏独”诉求粉饰成追求公平正义与民主自由。然而,由于彻底脱离中国国情与西藏实际,根本违背中国宪法、法律和基本政治制度,不管怎么包装都是徒劳的。

  四、 “和平”、“非暴力”的假象

  多年来,十四世达赖集团在兜售“中间道路”时,总是借“和平”、“非暴力”等时髦话语来粉饰自己,掩盖其暴力和武装的本质,造成“慈善”假象,骗取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支持。然而,在“和平”、“非暴力”等充满温情字眼的背后,人们不难发现,自1959年发动武装叛乱以来,十四世达赖集团始终是暴力和“非暴力”两手并用,借“非暴力”之名行暴力之实。“和平”与“非暴力”,不过是十四世达赖集团欺世盗名的遮羞布,他们从未放弃过使用暴力推行“西藏独立”的路线。

  ——十四世达赖集团为达到“西藏独立”的政治目的,从来没有放弃过暴力

  1959年,十四世达赖集团发动大规模武装叛乱,武装袭击中央政府驻藏工作人员,大量残杀支持民主改革的藏族同胞。十四世达赖对此不但知情而且还明确鼓励。十四世达赖在其“自传”中曾这样写道:他们“每个人都是全副武装,甚至我的私人厨子也扛着一枚火箭筒,腰间挂满了炮弹。他是个曾受美国中央情报局训练的年轻人”。十四世达赖出逃印度后,重新组建武装部队,伺机“打回西藏”。1960年,十四世达赖集团在尼泊尔北部的木斯塘重新组建“四水六岗卫教军”。1962年,十四世达赖集团在外部势力的支持下,组建以流亡藏人为主的“印藏边境特种部队”。1961-1965年间,十四世达赖集团共偷越边境204次,疯狂袭扰中国边防军队和边境地区的平民。

  十四世达赖集团曾经得到了美国中央情报局的武装支持。美国公开的档案资料显示,十四世达赖集团在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之际即与美国政府建立了联系。在西藏武装叛乱期间,美国中央情报局不仅派特工帮助十四世达赖逃亡,而且专门训练了从事“藏独”活动的武装分子,并空投大量武器装备。2012年6月8日,德国《南德意志报》发表《神圣的表象》评论说,“纯粹和平主义的代表人物达赖喇嘛对中情局在西藏活动的了解,很可能比他迄今承认的多得多。如今,巨大的阴影落到了这位神王的头上”。这篇评论指出,十四世达赖与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直接关系与其“最高道德权威的身份完全不符”。

  20世纪70年代末之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十四世达赖集团公开实行暴力日益不得人心,迫于形势压力,开始采用两手策略:一手是连续制造暴力事件,向中央政府施压;一手是宣扬“非暴力”,欺骗世人,掩盖暴力行径。在十四世达赖集团的策划煽动下,20世纪80年代,西藏接连发生暴力事件。1987年9月21日,十四世达赖在美国国会演讲,鼓吹“藏独”思想。9月27日,暴徒在拉萨大昭寺广场呼喊分裂口号,围攻民警,并打伤多人。10月1日,暴徒在八廓街抢砸派出所,烧毁7辆汽车,数十名民警受伤。暴徒们声称:“达赖喇嘛要搞西藏独立,我们都要跟着干,谁要不跟着游行就砸谁的家。”1988年3月5日,拉萨传召大法会期间,一批暴徒在大昭寺、八廓街等地,冲击党政机关和公安派出所,砸烧汽车、商店等,造成民警、民众共299人死伤。1989年3月5日至7日,拉萨再次出现骚乱,暴徒使用枪支袭击民警,造成1名民警死亡,40名民警受伤,107家商户、24个政府机关、小学和居委会被捣毁。1992年3月11日,9名“藏独”分子用燃烧弹袭击中国驻印度使馆。

  更为严重的暴力事件发生在2008年3月14日。这天,一群暴徒在拉萨市中心城区多点以石块、刀具、棍棒等为武器,对无辜路人、车辆、商铺、银行、电信营业网点和政府机关实施打砸抢烧,当地社会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给民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事件中,暴徒纵火300余处,拉萨908户商铺、7所学校、120间民房、5座医院受损,砸毁金融网点10个,至少20处建筑物被烧成废墟,84辆汽车被毁,18名无辜群众被烧死或砍死,受伤群众达382人,其中重伤58人。大量事实表明,“3·14”事件是十四世达赖集团精心策划和煽动的。事件发生后,十四世达赖通过其私人秘书处发表声明,将暴力事件美化为“和平抗议”。3月16日,十四世达赖接受英国BBC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论藏人在何时做何事,我都会尊重他们的意愿,不会要求他们停下来。”与此同时,深受达赖影响的“西藏青年大会”(以下简称“藏青会”)通过“立即组建游击队秘密入境开展武装斗争”的决议。“藏青会”头目称,为了彻底胜利,已经准备好至少再牺牲100名藏人。

编辑:巩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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