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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一批新规实施 银行破产最高赔50万元

2015年04月30日 15:02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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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徐硙) “五一”假期到来,一大批新规也相伴而至。银行破产最高赔50万元、我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民告官”的新行政诉讼法施行……条条影响你我的生活。

  银行破产最高赔50万元

  5月1日起,《存款保险条例》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这一限额高于世界多数国家的保障水平,能为中国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条例规定,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金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条例规定的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除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等外,其他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

  有案必立 我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5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根据意见,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依法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法院受理案件。同时,登记立案针对的是人民法院的初始案件,对上诉、申请再审和申诉,不适用登记立案。

  这项改革的推进,有利于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对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新行政诉讼法为“民告官”保驾护航

  5月1日起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对破解“民告官”案立案、审理、执行的三难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拓宽了“民告官”的法律渠道,完善了依法维权和化解行政纠纷的机制。同时,通过对现行行诉法起诉、审理、判决、执行等机制的改进和完善,扩大了可诉行政行为的范围,强化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

  专家表示,这些修改将有助于解决我国行政诉讼制度长期存在的“起诉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推进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的相对独立行使,加强和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从5月1日起与新行政诉讼法同步实施。该解释对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增设的新制度、新规定进行了细化。

  “民间天气预报”最高罚5万

  5月1日起,《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开始实行,其中规定气象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应当按照职责通过气象预报发布渠道向社会发布,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发布气象预报。

  办法规定,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违者最高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这也意味着如果气象爱好者在网上随意发布个人预测的气象信息,可能被罚款。

  铁矿石资源税下调 助企业转型升级

  5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下调,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当前经济正在企稳,投资力度也逐渐加大,钢铁需求也将回升,此次政策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发挥钢铁企业对经济增长应有的支撑作用。”

  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开展

  5月1日起,我国启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此项改革涉及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丝绸之路经济带)等九省(区)内的青岛、济南、郑州、太原、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拉萨等十个海关(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

  改革实施后,丝绸之路经济带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同时,海关总署还决定自5月1日起,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内的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呼和浩特、满洲里等六个海关启动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这意味着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海关将与东北地区海关、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构成“3+2”的全国区域通关一体化格局。

编辑:水灵

关键词:银行破产 最高 赔50万元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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