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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首签《联合国宪章》

2015年05月11日 15:41 | 作者:康宁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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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6月26日,顾维钧正在代表中国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后立右二为董必武。

1945年6月26日,顾维钧正在代表中国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后立右二为董必武。

 

  1945年4月,随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接近尾声,中国国民政府派外交部长宋子文为代表团首席代表,另有顾维钧、王宠惠、魏道明、胡适、吴贻芳、李璜、张君劢、董必武、胡霖,共10人组成代表团,出席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联合国制宪会议。

  其中,董必武受中共中央委派,作为解放区的代表参加中国代表团,随员为章汉夫、陈家康。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代表第一次公开出现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董必武等人在美国期间,向中国旅美侨胞和美国人民宣传中国人民抗日斗争事迹和共产党的主张,引起了巨大反响。

  1945年4月25日至6月26日,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波兰因尚未成立全国统一政府而未能派代表出席会议,后于1945年10月15日在宪章上签字)。在宪章上签字的51个国家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6月25日,旧金山会议举行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

  26日,举行了签署宪章的正式仪式。按照四个邀请国英文字母的顺序,中国是第一个在宪章上签字的国家。中国代表团对于位居各国之首签署宪章一事极为重视。签字时使用的是专门从唐人街订购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笔、墨、砚等中国文具。每位代表签字完毕后即返回原处肃立。顾维钧等中国代表团成员共8人(宋子文和胡适因故未参加签字仪式)分别在宪章上庄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中国代表团的签字仪式历时15分钟。

  同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正式宣告成立。

 

编辑:曾珂

关键词:联合国宪章 中国代表团首签《联合国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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