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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的有效管理”专题调研报道

全国政协: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2015年05月22日 09:23 | 作者:吕巍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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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全国政协“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的有效管理”专题调研组来到安徽省芜湖市。在考察了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东光电技术研究所等企业和研究机构后,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科技部原副部长陈小娅表示,在以企业为科技创新主体方面,芜湖市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芜湖市副市长曹哨兵说,自主创新一直是芜湖的城市特色,也是芜湖发展的最大优势和根本动力。2008年安徽省设立了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2012年国务院批准合芜蚌试验区成为国家“3+1”自主创新示范区,为芜湖创新发展带来了历史机遇。

  对于自主创新,芜湖市政府全力支持:2014年芜湖市地方财政科技投入达34.5亿元,较上年度上涨26%,全社会研发投入58.6亿元,占GDP的比重2.55%,实现全社会科技投入、研发投入占GDP比例逐年提高。为助推企业创新,芜湖市采用委贷方式,开展市科技“小巨人”培育工程,2014年培育了84家科技“小巨人”培育项目,并对列入市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的企业按一类、二类、三类分别给予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委托贷款自足,累计发放委贷资金1.44亿元。为吸引更多创新人才来芜湖创业,芜湖市还设立2亿元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2014年,签约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21个,市政府将给予每个创新团队不低于1000万元的入股支持。

  面对芜湖市连续6年被评为科技进步城市的殊荣,曹哨兵在欣慰的同时也有自己的担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目标导向、绩效评价机制尚不完备,部分科技计划目标体系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不够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不高,在财政科技支出项目中,存在“重立项、轻绩效”的倾向,缺乏严格有效的跟踪问效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财政资金对科技投入的综合效益没能充分显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水平有待提高,科技服务机构体系不够健全,专业化服务程度较低,造成财政科技计划、资金管理效率低。

  “国家出台的11号文件和64号文件在一定程度上解答了科技计划和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问题。特别是64号文件提出科技计划管理将从政府直接管理转变为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注重引入第三方评估,进一步加大对财政科技计划专业管理和资金绩效评价机构的培育力度。我认为这很必要。”曹哨兵认为,目前地方科技项目管理和评价的专业机构较少、服务水平和能力不高,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地方财政科技计划专业管理的机构建设。

  芜湖市财政局副调研员凌国栋认为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首先应严把结题验收关。“要把结题验收当做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也必须制定明确的绩效目标,特别是对应用型科研项目要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对其执行过程与执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财务验收结果作为申报新项目的重要依据,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在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束龙胜看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科技经费在引导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中的作用,必须围绕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这条主线,加强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完善现有做法,合理设置科技计划类别,针对存在的问题,强化管理,强化监督,推动以奖励制为主的经费分配制度的实施,吸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来进行成果转化或产业化。”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副主任、科技部原副部长、中国科学院院士程津培表示,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要兼顾短期和长远的目标,要既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又符合绩效评价的长期价值。“国务院出台的11号文件和64号文件对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的有效管理意义重大,如何把好的政策落实成好的行动,是我们这次调研主要要解答的问题,调研组会把基层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好好整理归纳,上报国务院,以期让文件更好地落地,真正解决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 财政科技资金 综合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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