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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的“新”应体现在体制机制创新上

大连市政协全力助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2015年05月26日 09:16 | 作者:孟雪莹 吕东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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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孟雪莹记者吕东浩) “金普新区的‘新’,首先应体现在体制机制的‘新’。”“在经济处于‘三期叠加’的新阶段,应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连市政协近日组织委员就相关提案协商办理赴金普新区开展专题调研,积极为金普新区创新发展出谋划策。

  2014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大连金普新区,并赋予其“建设成为我国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引领东北地区全面振兴的重要增长极、老工业基地转变发展方式的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与自主创新的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的先行区”等重要使命。大连金普新区是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等新区之后的第10个国家级新区,其建设与发展引起了市政协委员、党派团体的极大关注,且将建言重点牢牢锁定“创新”二字。

  “没有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和‘先行区’的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自主创新,‘战略高地’和‘新增长极’的目标就难以实现。”今年年初,民建大连市委、市工商联、民盟大连市委、农工党大连市委联合提交了《关于以体制创新和自主创新为突破口,推动金普新区创新发展》的提案,着眼切实找准新区开发建设的战略定位,绘就“新蓝图”、下好“先手棋”,提出新区建设首先要在体制机制上先行先试,在自主创新上率先突破,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开放动力、增强发展活力。大连市政协将该提案确定为今年的“一号提案”,分别得到市委书记、市长的批示,相关协商办理工作也被市政协列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和专题常委会协商议题。

  金普新区涵盖大连市金州区全部行政区域和普兰店市部分地区。委员们指出,目前这一区域既有行政区体制,又有功能区体制,还有部分行政区代管体制。“体制形式多样,势必导致行政管理职能、经济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相互交叠,事权不匹配,亟须在体制上创新突破。”为此建议调整行政区划,健全政权、协商和行政管理架构,实现对新区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服务。针对近期较难一步到位的实际,委员们主张,可先行设立统一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简化审批程序,尝试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便利。

  如何在创新中不断强化社会治理职能,建设青山绿水的生态化宜居新区?委员们建议,应合理调整街镇布局,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加快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和孵化体系建设,培育枢纽型、行业商会型、科技型、公益型、城乡服务型社会组织,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新区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的公共服务,重点加强涉农地区的公共服务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率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推进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设,出台生态红线管理规定,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在绿色交通、低碳产业、绿色建筑、新能源等领域逐步走出新路。

 

编辑:薛鑫

关键词:大连市政协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提案协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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