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5深圳两会专题报道>要闻 要闻

委员建议将跨境学童保姆车纳入深圳校车统一管理

2015年05月29日 11:12 | 作者:张程 | 来源:深圳特区报
分享到: 

原标题:深港跨境学童“保姆车”缺乏监管 罗安娜委员建议将其纳入深圳校车统一管理

  深港跨境学童数量日增,对跨境学童接送校车(香港俗称“保姆车”)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这类接送车辆存在较多问题,隐忧甚大。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制?昨天下午,在市政协会议第九讨论组现场,市政协委员、罗湖区妇联主席罗安娜就此热点发起提案,在会上引起热烈讨论。

  “保姆车”问题多多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16日施行的《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中,对全省校车服务提供者、使用许可、驾驶人、通行和乘车安全等作出了严格规定。但由于跨境学童保姆车接送的学生就读的不是深圳行政区域内的学校,故此不在校车许可受理范围内,也未纳入深圳的校车管理。

  “校车备案制度虎头蛇尾。”罗安娜在讨论会上表示。据悉,自2012年1月起,深圳市公安局、市交警局联合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教育局正式对深港跨境学童接送车辆实施备案制度,本应在取得备案证件后,纳入深圳校车统一管理。“但时至今日,备案证件已经过期,新投入运营的车辆也没有办理备案。”

  “有关预测称,未来深港跨境学童总量将达到7万-8万人之多,跨境校车势必大幅增多。”罗安娜委员说,“然而,这类车辆的技术标准和许可管理流程都处于灰色地带,缺乏安全管理机制。”

  她还反映,跨境学童校车乘车费随意涨价,近三年内增幅达一倍之多,增加了跨境学童的读书成本和家庭负担,却没有相关部门对此监管。

  修规立法 适度借鉴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罗安娜委员在提案中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要修订深圳市有关校车的法规条文。罗安娜认为,要由相关部门共同出面,修订《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把跨境学童校车正式纳入深圳市校车统一管理范畴。在新法规条文未出台前,市公安局应继续实施校车备案制度,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地带。

  其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严格控制跨境学童校车乘车费乱涨价现象,实施合理定价,减少学童家庭负担。

  第三,可适当借鉴香港管理校车模式。罗安娜建议,可协调香港一方,由商业登记处(相当于我市市场监管委)向申请跨境学童接送服务机构核发营业执照;由香港一方学校提供核准的跨境学童名单向运输处(相当于我市交委)办理校车证。深圳可参照这些资料,由市教育局核发校车许可证,市交委审核运行方案;学童通关方面,海关可提供绿色通关通道,试行学童免落地过关安排,提高跨境学童通关效率。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跨境学童“保姆车” 统一管理 委员 深圳政协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