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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沙鸣:以“互联网+”激活征信体系建设新动力

2015年06月02日 08:48 | 作者:崔吕萍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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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常委、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以“互联网+”激活我国征信体系建设新动力

  “互联网+”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热词,而“互联网+征信业”的发展则更被业界认为是助力创业创新的有效途径。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常委、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认为,“互联网+”能激活我国征信体系建设新动力,应以制度提高失信的社会成本,以制度提高守信的信用资本。但“互联网+征信业”的发展更需要有更多的协作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还要将“互联网+征信业”关进制度笼子里。

  与传统征信相比,互联网征信具有便利性、低成本、低门槛等优势,其对征信业的影响正日益显现。基于此,骆沙鸣提出,要实现以发展互联网征信业为抓手,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有几项重点工作要做。“首先就要建立健全我国征信信息数据征集、加工、评价、共享、发布等机制。”骆沙鸣表示,这里既要加快规范统一信息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建设,不断扩大信用评估数据来源,也应厘清政府作用边界,推行负面清单和权力清单制,消除权力设租与寻租空间,更要维护征信主体的知情权、查询权、自主决定权、异议权、救济权等信息主体权益。同时,在培育我国第三方征信机构时,应明确采集内容、目的、方式、流程、应用等,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产品异议管理和创新信用信息产品,依法向客户提供便捷、高效、丰富的专业化征信服务。

  其次,要切实抓好我国自然人、法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信用主体建设。骆沙鸣强调,中小微企业应通过加强制度设计、识别、管理,激活信用,拉动信用消费,引导社会预期,提高融资质量,使信用变成资源资本。同时,应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促进互联网征信资源配置最优化,形成鼓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机制,对列入网络信用“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采取网上行为限制和行业禁入。

  骆沙鸣同时提到,应抓紧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特别是在当前“一带一路”的建设中,我国更应有完善的征信体系和主权信用评级、跨国企业评级,推动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建立征信数据库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纠错制度和争议处理机制等,加强跨境转移管理。要以两岸一家亲理念加快建立两岸互联网征信业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促进两岸双向投资。

  他还认为,要全力推动社会征信机构发展和个人征信市场格局多元化。“我国央行征信系统现仅覆盖约20%人口,当务之急要在金融征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商业征信、政府征信和社会征信。防止形成垄断性征信机构,有效破解信用信息利用率偏低的问题。”他还建议,“可通过政府的信息化服务购买、特许经营等方式,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和个人对政府公共数据进行数据挖掘和开发应用。”

  另外,“还应致力开辟‘信用修复’渠道,体现以人为本、市场为主原则,重视培养社会法治思维、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敬畏信用、深耕市场的理念,多元主体参与征信教育实践创新,将征信教育列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和优化社会信用生态环境。”骆沙鸣这样表示。

  骆沙鸣还提出,“加快我国互联网+征信业中,应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信用增信融资,促进民企创新驱动;探索将环境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元素引入‘互联网+征信业’,促进产业绿色化和智能化;探索‘互联网+征信业’的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的新模式,促进和扩大信用交易,推动创业创新。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台盟中央 骆沙鸣 “互联网+” 征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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