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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新疆区委调研全疆农村土地承包与土地经营

2015年06月03日 06:54 | 作者:刘爱枰 |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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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疆区委调研全疆农村土地承包与土地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与土地经营培育”,是由董新光主委牵头负责、民建新疆区委会2015年度的两个重点调研课题之一,也是民建新疆区委会长期关注、持续调研的农业农村方面的重要课题。

  4月13日至19日,民建新疆区委会主委董新光、参政议政部副部长刘爱枰会同自治区农业厅、兵团农业局、自治区农业厅农经局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先后赴南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巴楚县,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阿克苏地区柯坪县、阿克苏市对农村土地承包与土地经营情况进行深入调研。

  调研组一行分别到乡镇、村队查看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及管理台账,与基层工作人员、农民代表座谈,观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工作流程和信息平台建设,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分析研究农村土地承包与土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农村土地是农村农业的基础和命脉,是农民的感情维系和主要收入来源,农村农业农民工作的核心和枢纽是农村土地。目前,调研组通过在南疆的调研,已经认识到农村土地承包与土地经营中,还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工作的进展落后于农业科技的应用、土地流转程序尚需进一步规范等实际问题,调研组将在5月份到北疆调研后进行综合分析,研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董新光主委在座谈、讨论时指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落实《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及法律确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一项基础工作,对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农村农业农民工作法治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基础条件。在具体的土地流转工作中,要规范土地流转的制式合同,依合同明确流转土地坐落面积、流转期限、权利义务、价款支付、违约责任和流转双方基本情况等内容。依据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提出申请、条款商议、签订合同、合同签证、备案登记(变更)和收益兑现等土地流转程序,给进城务工人员吃“定心丸”,让更多的农牧民能在享受土地红利的基础上放心离开土地,进入城市从事二、三产业,真正由“农民”变为“市民”。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建 土地 农村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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