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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住证条例实施 "持居住证7年入深户"系谣言

2015年06月03日 10:47 |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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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警方强调,如果居住证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6月1日及以后的,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期一年。记者从多处采访看到,由于警方专门就申办事宜进行了说明和澄清,前几日的“扎堆办证潮”已经退去,全市办证人数平稳。

  根据条例规定: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申报义务人(包括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非深户籍人员符合在我市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并且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或两年内满18个月)条件的,可以申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

  新居住证可在网上申办

  市民可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https://www.szjzz.gov.cn/p)或者到辖区受理点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业务。警方开通微信公众号“深圳居住证” (微信号:szjzz2015)和咨询电话(临时):85128003,方便市民了解、查询和办理有关业务。

  警方提醒市民,持有居住证的市民可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综合信息网(http://203.91.45.514)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如果居住证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6月1日及以后的,那么1日起,系统将自动延期一年。

  现持有居住证的,无论一年期还是十年期,新条例实施后,只有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才能换领新证。6月1日起,居住证受理点将增多、办证更加方便快捷,还可通过网上申请,因此市民不用蜂拥前往办理。

编辑: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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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深圳居住证条例 持居住证7年入深户系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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