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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张“天价罚单”别成废纸一张

2015年06月05日 08:55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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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理”上往来]陕西首张“天价罚单”别成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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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漫画)

 

  超排污染物,咸阳一家企业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可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79天后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这是陕西省根据今年新实施的《环保法》开出按日计罚的首张“天价罚单”。按日计罚是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6月3日《华商报》)

  20万罚单飙至1580万别成废纸一张

  新环保法明确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咸阳环保部门显然是依法执法,作为旁观者没有理由冷嘲热讽,否则,不作为被批评,作为也遭质疑,叫执法部门如何是好?不过人们更关切的是,罚单能否真正落地?违法排污会否就此打住?不然,即使是飙至两亿元,岂非废纸一张?

  这样的担心未必杞人忧天,更非吹毛求疵。报道显示,今年1月5日环保执法人员发现涉事企业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达了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治、补办排污许可证;30天整改期限结束后复查时,该企业既没有停产整治,也没有缴纳罚款,而且继续超排,于是启动“按日计罚”程序,累计罚款达740万元,并再次要求停产整治、补办排污许可证;可3月底第三次检查时发现依然如故,甚至还发现了新的水污染问题,重新算账累计79天,罚款从20万元增至1580万元;如今当事企业已停产,但并未缴纳罚款。

  20万元罚款都没落实,1580万元罚单企业会乖乖缴纳吗?显然得打一个相当大的问号。诚然,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毕竟环保执法目的不是罚款,更不是为了把企业罚“死”,而在于遏制、纠正违法。此案的价值或许在于:一,“按日计罚”违法企业“死猪不怕开水烫”怎么办?二,执法部门如何掌握好“火候”,并且与行政执法手段结合。如果只是无休止地“按日计罚”下去,岂非从“罚款执法”转向“罚单执法”?归结到一点:善法还须善用,离不开监管执法部门着眼于实效的主动、能动作为。(范子军)

  “20万罚单变成1580万”到底能说明啥?

  乍一看,20万罚单79天后变成1580万元,真有点不可思议,甚至有点震惊;能开出1580万元的“天价罚单”,可见当地环保部门动了真格,也让公众对环境改善有了信心。可仔细一琢磨,未必。

  比如,被罚款的这家企业,有多大规模?如果是小企业,或资产都没有1580万元,罚单再“天价”又有何用?即使是个有实力的大企业,目前虽已停产,但罚款能不能上缴?或最后上缴多少?

  再如,根据新环保法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且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是,当地环保部门除了罚款外,似乎并没有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没有对企业负责人采取法律措施,更不要说追究刑事责任了。

  由此可见,“天价罚款”的背后,还有许多需要追问的地方。(姚明胜)

  环保违法“按日计罚”还需有三防

  在陕西省之前,河北、山西、新疆等省份,都已经开出了相关“按日计罚”的罚单。对拒不改正的违法企业进行连续处罚,是新环保法的有力武器,也确实可以将企业罚痛、罚怕,然后督促其整改,消除相关违法排污等行为。

  但随着“按日计罚”的罚单越来越多,其背后一些问题也日渐暴露。对此,我们还需要有“三防”。

  一防相关执法部门“以罚代管”,甚至搞罚款经济。一些执法部门依赖于按日计罚的“经济处罚威力”,在首次处罚之后,不再进行必要的督促与监督整改,直到企业继续污染快80天了,才去开一个更大的罚单。而事实上,初次处罚,责令整改都有期限。如果在限定的期限内没有整改,执法部门理应依法立即强制关停污染生产线,关停污染企业,甚至拘捕相关责任人,而不是等着开“按日计罚”的罚单。

  二防纸上罚款、无人缴纳问题。“按日计罚”罚单开出了多少,虽然没有详细的、全面的统计,但就媒体公开报道的情况看,全国已经不下30起了,相关罚款金额也早超过了千万元,但真正缴纳罚款者有几家?拒不缴纳的企业相关责任人被拘留甚至判刑的又有几个?因此,防止“按日计罚”成为“纸老虎”,罚单开出之后,相关后续工作,显然还需要跟进,需要加大力度!

  三防大企业“罚不痛”,小企业“不怕罚”等情况。一方面是一些垄断企业,国字号企业等,不在乎罚款,甚至不怕“按日计罚”,或者总有办法不缴纳罚款,转嫁罚款等;另一方面是一些小企业“死猪不怕开水烫”,大不了关门大吉,然后再想办法另起炉灶等等。对这些情况,显然都是不得不防的。

  对环保违法“按日计罚”明显只是手段,杜绝污染,维护生态环境才是目的。“按日计罚”虽然强而有力,让一些违法企业害怕,但其不能替代实际执法,不能替代对违法企业的整改,更不能替代对相关责任人的的惩罚。(北方)

 

编辑:水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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