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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治围剿包虫病 保障农牧区群众健康

——全国政协“西部农牧区包虫病防治”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5年06月08日 10:06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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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发言

  全国政协常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黄洁夫:建立中国特色包虫病防治体系

  4月17—24日,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到宁夏、新疆调研我国西部农牧区包虫病防治情况。整体上看,宁夏、新疆两地均结合本地区情况,从组织领导、健全包虫病防治机制、落实防治工作责任等方面作了有效工作。但我国西部农牧区包虫病防治工作仍然面临严峻挑战,主要表现是:疫情流行广泛,疫区分布广;最主要传染源犬的管理和驱虫工作难度大;经费严重短缺,基层队伍薄弱;防控工作涉及部门广;群众知晓率不高等。目前,我国西部包虫病流行区的防控工作任务艰巨,包虫病仍是西部一些地区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建议:

一、 建立包虫病防控多部门协调机制。建议在国家层面和流行区省份建立政府领导的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在流行区域的省、市、县、乡设立管理机构,疫情严重省份可将管理机构独立出来,在省级卫生、疾控部门设立专门科室,在县乡设立防疫专干,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联防联控格局。

二、 制定“十三五”包虫病防控规划。建议“十三五”期间,将中央包虫病防治项目覆盖到所有流行县。我国包虫病流行区多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防治经费严重依赖中央项目支持。

三、 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和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应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队伍疫情监测、患者查治、接种免疫等综合服务能力。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紧密结合,解决好基层医疗卫生薄弱难题。

四、 工作关口前移,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把最终宿主犬的管理纳入防控工作重点。中央财政设立专项动物防控经费,明确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犬驱虫和家畜免疫工作,明确流浪犬管理部门,切断包虫病危害源头。

五、 创建、输出、推广包虫病防治模式。加快建立完善包虫病三级防治体系;总结制定标准化临床诊疗路径和规范;将包虫病治疗纳入国家大病保障的范围,加强针对包虫病等我国重点疾病药品、疫苗的研发,对现有抗包虫病药物开展临床疗效科学评价和剂型改进;把包虫病纳入“十三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人畜共患病病原谱流行规律研究”范围。逐渐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包虫病防治模式,在我国各流行省份推广普及。

 

  全国政协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白玛:建立包虫病中央、地方防控联动工作机制

  4月20日至26日,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调研组到青海、四川调研农牧区包虫病防治情况。调研中看到,青海、四川两省采取积极措施,落实包虫病防治工作计划,一定程度减轻了包虫病危害。但包虫病仍呈“整体较高、局部特高”态势。

  目前,青海、四川包虫病高发有四个原因:一是包虫病潜伏期长、发病慢,无特效治疗药物和预防疫苗,早期确诊难,后期治疗难度大。二是防治机制未建立,源头治理难。三是鼠害横行。四是基层困难多,防控措施难落实。对此,建议:

一、 把包虫病作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纳入地方病重点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并将下一阶段包虫病防治计划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

二、 建立中央、地方防控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指导。把包虫病防治工作纳入疫区党委政府任期目标,实行责任制考核管理,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包虫病防控工作。

三、 设立防治专项经费。加强国家学科研究,组织科研攻关,尽快研发早期检测试剂、预防疫苗和杀虫驱虫新药;健全基层防控机构,加强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和医疗服务项目支持,培训培养专业人员,提高补助待遇;加大医疗费补助。简化牧民省外异地就诊程序。

四、 开展疫病普查。建立县级包虫病患者登记库,基本掌握家畜感染状况,加强平时监测管理;组织乡镇、兽医等部门,重点摸清辖区家犬、流浪犬总数,对家犬实行户籍管理并按要求定期驱虫,对流浪犬集中收容管理;认真执行动物卫生检疫,强化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群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和健康意识。

五、 全面加强草原建设。国家在政策、资金、项目上向包虫病疫病区倾斜;有效整合财政、卫生、农牧、扶贫等资金,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基础,实施草原灌溉、人工种草、围栏休牧、生物灭鼠等积极措施;加快农牧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实施农牧民定居计划,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人居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宇: 建立人畜共患病专防体系保障牧区人民健康和畜牧业发展双赢

  目前,我国西部地区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控基础薄弱,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经费缺乏保障,有效减少和预防感染的诸多措施无法落实。针对西部牧区疾病负担特点,借鉴我国防治血吸虫病成功经验,建议:

一、 开展国家防控人畜共患病战略研究。加强顶层设计,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把西部农牧区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纳入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保护农牧民健康与促进畜牧业发展、帮助农牧民致富紧密结合起来,研究制订人畜共患病防控新策略、新措施。

二、 建立省级人畜共患病防控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合作,实行综合治理。包虫病严重的省、自治区建立卫生部门牵头的人畜共患病防治多部门协调机制,分工负责,开展联合督导,形成防控合力,把防控包虫病与促进农牧业健康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各流行区地、县级也要建立相应协调机制。

三、 建立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专业防控队伍,夯实防控基础。一是健全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机构。在流行区省、地、县级疾控机构内,设人畜共患病防控科室。二是延伸人畜共患病疾控服务网络。在省、地、县级疾控网络基础上,在流行严重的乡镇建立工作站等。三是培训流行地区基层疾控人员。采取定期到国家、省级疾控机构接受专业培训,依托医学院校定向培养的方式,为流行区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

四、 保障防控工作经费。流行区地方政府要将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纳入财政预算,重点保证基层防控工作运转经费。对基层防控人员给予政策倾斜,提高人员待遇。进一步加大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包虫病防控工作市场化运作等新的工作机制。

五、 加强包虫病防治研究,大力推动科技转化。开展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和措施研究,加快早期、敏感和特异诊断试剂和新型治疗药物及疫苗研发。建立东部和中部省份疾控机构对口支援西部省份包虫病防治的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政协副主席鲍义志: 包虫病防治重在提高认识和转变观念

  目前,犬类在包虫病传播中的几个环节需要重视:一是牛羊还不能实现定点屠宰。病变的脏器在随意宰杀之后,没做到无害化处理,甚至随地抛弃成为流浪犬的食物。二是流浪犬粪便污染水源,增加了包虫病传播途径。三是犬驱虫效果不理想,尤其是对流浪犬的驱虫工作仍处于空白状态。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牧民充分了解包虫病的危害性和传播途径,从小学生开始普及预防知识。二是逐步引导实现牛羊定点屠宰,实现病变脏器的无害化处理或者深挖掩埋。三是对流浪犬尽最大可能实现收容圈养,并加大资金投入。四是认真落实对家养犬的投药驱虫,实现“犬犬投药、月月驱虫”。五是动员寺院力量对流浪犬进行驱虫。六是引导牧民逐步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

  在包虫病防治工作中,不但要有严格的制度措施和充分的资金投入,更重要的是提高认识和改变观念,只有群众积极配合,包虫病防治工作才能取得预期成效。

 

编辑:薛鑫

关键词:防治围剿包虫病 农牧区群众健康 全国政协 双周协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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