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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5月CPI同比涨1.2% 环比略有下降

2015年06月09日 10:38 |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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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6月9日电 (杨曦)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数据显示,2015年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2%。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1.0%;食品价格上涨1.6%,非食品价格上涨1.0%;消费品价格上涨0.9%,服务价格上涨2.1%。1-5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3%。

  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1%;食品价格下降0.9%,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下降0.3%,服务价格上涨0.1%。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5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4个百分点。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3.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2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5.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5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6.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9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2.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7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3.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8个百分点。

  5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0%。其中,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烟酒及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2.8%、1.8%、1.7%、1.7%、1.0%和0.7%;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1.3%。

  据测算,在5月份1.2%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7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5个百分点。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5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31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下降9.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3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7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0.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约0.08个百分点)。

  5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烟酒及用品、交通和通信、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涨2.1%、0.4%、0.3%、0.1%和0.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持平。

  CP环比I变动呈现四特点

  从环比看,5月份CPI变动有四个特点。一是季节因素影响部分鲜活食品价格下降。鲜菜、鲜果和蛋价格分别下降9.2%、2.7%和1.2%,合计影响CPI下降0.39个百分点,超过当月CPI总降幅。二是猪肉价格恢复性上涨。前期猪肉价格低迷,饲料价格和人工成本上涨,部分养殖户减少生猪存栏,导致猪肉供应偏紧,价格上涨2.7%,影响CPI上涨0.08个百分点。三是政策因素影响烟草价格上涨。从5月10日起,国家提高了卷烟批发环节价格税率,并加征从量税,各地烟草价格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全国烟草价格上涨3.6%,影响CPI上涨0.06个百分点。四是国际因素导致汽柴油价格略有反弹。受国际原油价格回升影响,汽油和柴油价格分别上涨5.7%和6.5%,影响CPI上涨0.05个百分点。

编辑:曾珂

关键词:5月CPI同比涨1.2% 5月C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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