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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协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立法协商

让立法协商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

2015年06月11日 09:20 | 作者:施维 杨曦东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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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施维特约通讯员杨曦东)“在条例中增加乡(镇)政府作为城市(镇)管理的责任主体”,“增加与城乡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协同综合执法的有关内容”……6月8日,在《政协贵州省委员会立法协商实施办法》出台后,贵州省政协召开首次立法协商专题会议。会上,各民主党派省委参会代表和立法协商专家学者踊跃发言,针对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会议协商的《贵州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草案)》和《贵州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和法治贵州建设,贵州省政协加强了立法协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2014年,贵州省政协成立立法协商协调领导小组,建立立法协商专家咨询库,制定了《政协贵州省委员会立法协商实施办法》,对省政协立法协商的内容、载体、专家咨询、工作分工、工作程序、协商形式等做出具体规定。为确保立法协商工作取得实效,省政协还专门召开立法协商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今年,在立法机关移送的多个拟出台条例草案中,省政协选择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城管执法和绿色建筑两个条例草案进行专题协商。立法协商专题会议上,各民主党派省委、有关专家学者综合事先调研情况和内部征求意见得到的反馈,对两个条例草案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到会,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并与委员和专家们进行互动交流。

  省政协副主席陈敏在专题协商会上说,立法协商的调研和座谈过程也是法律宣传的过程、社情民意了解的过程、集思广益的过程,为法律规章的出台打好了群众基础、社会共识基础和今后有效执行的基础。省政协将做好协商意见的归纳、总结、反馈、应用等工作,把各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反映给立法机关,使这两个条例的制定能够更加科学规范,在社会管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编辑:薛鑫

关键词:贵州省政协 社会热点问题 开展立法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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