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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协商座谈乡村旅游发展

不求“大而全” 但要“小而美”

2015年06月25日 09:16 | 作者:毛丽萍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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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毛丽萍) 湖北省政协近日召开界别协商座谈会,就“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问题建言。与会人员呼吁,乡村旅游不求“大而全”,但要“小而美”。

  协商会上,致公党湖北省委、台盟湖北省委、省台联、省侨联、基层政协以及部分委员、专家进行了发言。致公党湖北省委提出,把做好“农村非遗”工作和促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相结合;加大宣传和市场营销策略研究,强化乡村旅游中的非遗文化特质,走“开发中保护”之路。

  全国政协委员江利平在代表台盟湖北省委发言时说,乡村休闲旅游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湖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要因地制宜,凸显特色,搞好整体规划,打造标准规范行业服务体系,加大公共服务平台的投入与实施。

  省侨联认为,湖北乡村旅游应提炼传统文化精髓,打造“记得住乡愁、留得住文化”的特色品牌,鼓励发展以传统特色文化为核心的休闲旅游,同时探索乡村旅游与度假式养老相结合的模式,满足城市老年人的度假需求。

  湖北省副省长许克振充分肯定了协商发言的质量和针对性,表示省政府将充分吸纳,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省政协主席杨松提出,下一步,湖北发展乡村旅游要突出重点区域,着重抓好贫困地区、生态功能区、城镇化过程中的部分新区等地的规划工作。

 

编辑:薛鑫

关键词:湖北省政协 乡村旅游发展 协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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