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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降低艺术品关税门槛

2015年07月06日 09:00 | 作者:刘波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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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目前中国至少有1000万件文物流落海外,主要是在新中国之前,国家衰弱落后的时候“背井离乡”的。目前中国追回文物主要靠三种途径:追索、国家购买和民间收藏家捐赠、购买。显然,随着中国国民支付能力和欣赏品位的提高,民间力量购买海外文物,无疑将对文物回国发挥更大的作用。然而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现行的艺术品关税制度影响了文物的回国。

 

  根据目前的税制,艺术品被列为进口商品的第21类,与奢侈品列为一类,艺术品进口时需申报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艺术品的不同种类适用0-14%的税率。除了增值税之外,艺术品入境通常还要涉及消费税、营业税等税费,业内人士计算最后的综合税率会达到30%以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2年将部分艺术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由12%降至6%,但其范围有限,而且所涉及的仅仅是关税,所以总的影响不是很大。

 

  因为高税率所迫,一些内地收藏家将文物放到免税自由港的香港收藏和储存,或是放在保税区,但是,这不利于艺术品的流动,影响了展览等活动的开展,也容易挫伤了收藏家购买海外文物的积极性。同时,高税率也迫使一些人采取低价报关方式,这导致艺术品难以形成稳定的市场价值,也影响了艺术品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当然,在现行的关税税则中,艺术品关税并不构成独立的种类,艺术品被视为商品的一种。出于公平性的考虑,从海外购买的文物等艺术品入境时缴纳一定的关税,也无可厚非。虽然国内收藏家希望减免关税,但这只能通过修改税则来落实,而目前实行的制度无论如何还是要遵守的。如果有人通过走私等方式逃避关税,那么海关等机构进行严查和处分,也是于法有据的。

 

  但毫无疑问,如果能通过税费的减免,形成成熟繁荣的国内艺术品市场,对于中国收藏家群体的培育,以及增强其从海外购买文物的动力,都是有好处的。目前根据规定,凡是文物收藏单位,以接受境外机构、个人捐赠、归还和从境外追索等方式获得的中国文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而这个办法目前并不适用于民间收藏机构。考虑到现实情况,中国的确有必要给予民营博物馆、私人收藏家等购买海外文物入境时免关税的待遇。许多发达国家对入境艺术品都不征收关税,即使征收也通常在10%以下,而高税费其实影响了我国的竞争优势,不利于艺术品储备。

 

  海外文物的回流是一个涉及情感和民族尊严的问题。很多民间人士从海外购回时并不只是考虑到自己的喜好,也是出于一片拳拳赤子之心。同时文物等艺术品也不仅是私人品,而是具有公益性,所以不应对其设定过高的门槛。而且,放低门槛也有利于中国人把外国文物和艺术品买回国,提升中国的储备。目前艺术品的进口规模并不大,减免关税并不会造成过多的财政收入减少,而其积极意义却很大,所以这应该成为严肃考虑和推行的政策举措。

  本报评论员 刘波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艺术品关税 文物流落 追回文物 艺术品关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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