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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草案)全文

2015年07月08日 15:59 | 来源: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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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网络和系统。

  (二)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入侵、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存储、传输、处理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三)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以及利用他人所有或者管理的网络提供相关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者、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重要信息系统运营者等。

  (四)网络数据,是指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

  (五)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公民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职业、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其他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

  第六十六条 存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网络的运行安全保护,除应当遵守本法外,还应当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六十七条 军事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六十八条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一、 关于制定本法的必要性和起草经过

  当前,网络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已经深度融入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极大地改变和影响着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生活方式,在促进技术创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同时,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一是,网络入侵、网络攻击等非法活动,严重威胁着电信、能源、交通、金融以及国防军事、行政管理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面临着更为复杂的网络安全环境。二是,非法获取、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侮辱诽谤他人、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活动在网络上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以及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借助网络传播、扩散,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网络安全已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就网络安全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对加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完善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网络安全,强烈要求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全国人大代表也提出许多议案、建议,呼吁出台网络安全相关立法。为适应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网络安全方面的立法列入了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张德江委员长和李建国副委员长等常委会领导同志多次就网络安全立法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论证,抓紧起草,抓紧出台”。

  根据党中央的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2014年上半年,法工委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网络安全法研究起草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中央有关部门,银行、证券、电力等重要信息系统运营机构,一些网络设备制造企业、互联网服务企业、网络安全企业,有关信息技术和法律专家的意见,并到北京、浙江、广东等一些地方调研,深入了解网络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各方面的立法需求。在此基础上,先后提出了网络安全立法的基本思路、制度框架和草案初稿,会同中央网信办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多次交换意见,反复研究,提出了网络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经同中央国安办、中央网信办共同商量,再次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作了进一步完善,形成了网络安全法草案。

二、 关于立法的指导思想和把握的几点

  网络安全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针对当前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制度建设提高国家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掌握网络空间治理和规则制定方面的主动权,切实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据此,起草工作把握了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从国情出发。根据我国网络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网络立法的现状,充分总结近年来网络安全工作经验,确立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制度框架。重点对网络自身的安全作出制度性安排,同时在信息内容方面也作出相应的规范性规定,从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体现中国特色;并注意借鉴有关国家的经验,主要制度与国外通行做法是一致的,并对内外资企业同等对待,不实行差别待遇。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本法是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基础性法律,主要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好做法作为制度确定下来,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法律保障。对一些确有必要,但尚缺乏实践经验的制度安排做出原则性规定,同时注重与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并为需要制定的配套法规预留接口。

  第三,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维护网络安全,必须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处理好与信息化发展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通过保障安全为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本法注重对网络安全制度作出规范的同时,注意保护各类网络主体的合法权利,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网络技术创新和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

三、 关于草案的主要内容

  草案共七章六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关于维护网络主权和战略规划

  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为此,草案将“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作为立法宗旨,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草案第二条)。同时,按照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原则,设专章对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重要领域网络安全规划、促进网络安全的支持措施作了规定(草案第二章)。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网络安全法 草案 全文 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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