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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柳州市委会“同心·法律服务团”关爱进高墙

2015年07月08日 16:20 | 作者:范盛任 | 来源:民革广西区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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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我妻子要和我离婚,还要争夺孩子抚养权,我不想放弃孩子,请你们帮帮我!”这是6月29日在广西柳州柳城监狱举行的法律援助现场咨询会上的一幕。为有效缓解服刑人员思想情绪,解决服刑人员法律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民革柳州市委会“同心·法律服务团”携手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法援中心共同开展“送法进监狱”活动。

  为了端正服刑人员的改造心态,提高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解除服刑人员的后顾之忧,民革柳州市委会充分发挥“同心法律服务团”团队作用,组织服务团志愿者走进监狱,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

  在活动现场,服务团志愿者采用面对面、一对一的座谈方式,通过和服刑人员“零距离”接触,消除服刑人员抵触感,加深与服刑人员的沟通和交流。一个下午的活动为服刑人员解开了心结,稳定他们的改造情绪,让他们放下心理包袱,安心改造。

  全面发挥第三方作用

  “法律服务团律师的第三方作用,以法律法规和心理疏导引导服刑人员,收到的效果出乎我们的意料。”广西柳城监狱副监狱长李永超表示,通过面对面咨询疏导,不仅加强了法律宣传,帮助服刑人员解决法律困惑,稳定改造思想,还让服刑人员更知法、懂法、守法。监狱方对活动给与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

  当日,“同心·法律服务团”律师来到监狱,就来自八监区的70余名服刑人员各自所关心的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定罪量刑、刑释政策、民事赔偿等法律问题进行了一对一的耐心解答。

  律师志愿者大体从以下三个方面引导服刑人员:一是面对现实,摆正位置,认罪服法,改恶从善,以实际行动告别昨天,踏踏实实把握今天,堂堂正正走向明天。二是要自觉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劳动改造,用汗水洗刷污点,争取立功减刑。三是帮助服刑人员重树生活信心,尽力悉心改造,励志修身,痛改前非,洗心革面,争取减刑或假释,争取早日与亲人团聚。服刑人员纷纷表示,心中的疑惑得到了解除,放下了心理负担,增强了改造的信心。面对面的咨询对促进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安心改造起到了积极作用。

  法律援助彰显依法治国精神

  “我在被羁押在派出所时,当时身上的部分随身物品如金珠玉坠链、沉香手链,镶金边翠玉等未归还,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把我的东西要回来吗?”三监区的李××面露难色、吞吞吐吐地表达自己的诉求。

  针对李××所提出的诉求,“同心·法律服务团”律师唐劲松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引导,耐心询问细节,并当场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给李××,交代他通知家人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然后他会为其提供法律方面的援助,帮助李××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决。

  唐劲松坦言:“习总书记说过,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依法治国首先要维护和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法治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统一,需要多方面力量推动实现。作为律师,我愿意为此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感受心贴心的温暖

  “同心·法律服务团”每年开展两次“送法进监狱”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活动,不仅为服刑人员建立了维权的通道,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带进了监狱,也为推进监狱普法教育工作,提高监狱文明执法水平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体现了律师行业对服刑人员的人文关怀。

  柳城监狱监狱长胡锦山谈及“同心·法律服务团”时说:“‘同心·法律服务团’帮助服刑人员顺利回归,对于社会稳定和谐,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二监区的张××由于妻子要离婚并要儿子的抚养权而闹心,无法安心服刑。张××的诉求虽然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但律师志愿者还是耐心为他释疑解惑,为他提出合理建议,引导他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依法维权。

  张××皱在一起的眉头在律师志愿者的耐心疏导下逐渐放下,了解到他还有4个月就刑满释放,律师志愿者劝导他安心服刑,出狱后还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监护权与抚养权。面对面的咨询让张××感受到了心贴心的温暖,增强了他积极改造的信心。

  “特别是在监狱里,服刑人员是特殊的群体,我们更应该让他们知道法律的存在不仅是为了惩治犯罪,还有保障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民革柳州市委会主委付建文说。(范盛任)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革 柳州市 法律服务 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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