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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 三年无医闹

2015年07月24日 09:29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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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东省中山市人民医院内,有一间标注有“调解室”的房间里,圆形会议桌上摆放着“院方代表”“医调委”“公安机关”“卫生局”“患方代表”5个牌子。医院内设立的警务室里,公安警务人员日夜值班。医院还随处可见“平安医院”建设的宣传栏。

  2012年4月来,包括人民医院在内的中山市医疗机构实现了连续3年无医闹,一改此前医闹频发的状况。

  数据显示,仅在2012年年初,中山市内城区就发生了5起较大规模的医闹事件,有医闹到诊室脱袜子扒鞋、大哭大闹,在医院门口拉横幅、摆花圈等,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

  中山市人民医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周小雕回忆说,那时医院院长常常被一些医闹分子堵在办公室里。他展示了一本无意中捡到的医闹团队“工作手册”,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的医闹策略让人不寒而栗。一系列医闹事件也引起了中山市委市政府的重视。

  医疗机构设置一键式报警,执法人员可在一分钟内赶到

  面对医患矛盾频发的状况,中山市委书记薛晓峰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就是渎职。遇到基层矛盾,党委、政府要敢于负责任,敢于硬碰硬。”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谭培安为此立下军令状:“再有医闹就是我的失职。”2012年4月,市委市政府牵头,中山市建立了警院联动机制,从事先、事后两方面着手,联合多方力量治理医闹。

  中山市公安部门梳理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处置医闹的工作指引。公安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定义了医闹的9种情况,一旦发现情况“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疏导”。

  同时,公安机关变“闹后被动处置”为“主动防患于未然”,明确公安分局局长为责任人,按照医闹人数的3倍警力出警、提前介入、处置。并且,在各医疗机构设置一键式报警、警务室派驻公安警务人员等。

  中山市辖古镇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7月19日9时9分,一名男子携带两把菜刀前来医院分诊台闹事,分诊台工作人员立即按响了一键式报警按钮。

  人民医院警务室及警务执法人员1分钟内就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将该男子带到医院投诉接待室进行调解,最终事情得到圆满解决,防止了伤人事件的发生。

  警院联动机制虽然效果明显,但是不是有滥用警力的嫌疑呢?谭培安解释说,这个质疑可以理解,但恰恰是公安的尽早介入,大大节省了警务资源。

  由于医患调解成效好,目前公安对医疗纠纷的出警人数已经从2012年的3000余警员降到了今年上半年的200人。

  设立医调委,3年受理医疗纠纷152宗,调解成功率92.76%

  为了事后有效化解医患矛盾,中山建立了“三级调解机制”处理医疗纠纷。

  发生医疗纠纷时,先由医疗机构进行化解,调解不成,由第三方机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进行协调,对确有困难的病患者予以及时法律援助、经济救助等措施,将尸检费、医疗纠纷鉴定费、人身损害鉴定费、精神疾病鉴定费等纳入到法律援助的范畴中。

  上述途径无法解决时,要引导患者家属进入司法诉讼程序。

  据中山市司法局副局长邓春林介绍,医调委由司法局牵头,在各镇区设立,独立于医患双方,主要由40名专业人员组成的法律顾问专家库以及500多名专业人员组成的医学顾问专家库组成,提高了医疗纠纷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度。

  医调委成立3年来,先后共受理医疗纠纷152宗,成功调解141宗,成功率达92.76%。

  今年4月,在中山市人民医院,一名患者因烫伤入院接受植皮治疗。第一次手术很成功,但第二次手术后,患者出现了严重的术后感染并发症,最终不治身亡。家属难以接受这一事实。

  石岐区医调委立即介入,并联同区法律顾问和医疗专家组,仔细调阅病历,综合论证、给出意见:在治疗的过程中,第一次手术是不存在问题的,第二次手术院方可能存在手术准备不足的问题,因此院方在此次手术过程中存在次要责任,应承担一定责任。

  最终,医患双方接受医调委的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由院方给予患者家属20余万元赔偿补助。

  调解后,医调委还将调解协议递交法院进行司法确认,避免了后续纠纷的发生。

编辑:赵彦

关键词:广东中山三年无医闹 一键式报警 医疗纠纷调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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