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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环保官员的困惑:舆情爆发时会被处分平息民怨

2015年08月04日 15:06 | 作者:王克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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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基层环保官员的困惑:舆情爆发时会被处分平息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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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 2013年7月9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梦宣传教育系列报告会”第一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时任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就环保问题作报告时自我调侃道:“我听说世界上有‘四大尴尬部门’,中国的环保部就是其中之一。”

  2013年7月9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梦宣传教育系列报告会”第一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时任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就环保问题作报告时自我调侃道:“我听说世界上有‘四大尴尬部门’,中国的环保部就是其中之一。”时隔两年,《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调研环保工作时发现,人、财、物皆归地方政府管辖的基层环保部门“尴尬”尤甚。

  基层环保官员的困惑:

  环保责任成了环保局的责任

  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所到县、市,提及“环境追责”,环保官员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表达“不解”——环保涉及众多部门,国家亦有职责界定,但只要出了环境问题,环保部门就会成为众矢之的;舆情爆发时,一些地方政府通常还会处分环保官员来平息民怨。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一系列有关“环保局长”和环保部门的报道似乎也从侧面反映了上述环保官员所说的现象。比如“浙江温州要求环保局长集体下河游泳以证治污效果”、“湖南永州某县环保局长因机关评议排名倒数被免去职务”等等。2014年12月17日,《中国环境报》甚至以“近20年全国环保部门一把手的任职去向”为研究对象,专文分析“为何当上环保局长就意味着职业官员生涯的终结”。2015年7月13日,环保部公布《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支持和鼓励社会监督负有环保之责的“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任何单位和个人”,但媒体几乎一致将其解读为“环保部门不履职公民可举报”。

  连云港市环保局局长韦怀余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2015年1月1日,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版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赋予环保部门更多“查处”职责,但是,“实际工作中,环保部门仍然无权也无法独家应对诸如农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工作。而‘追责’之剑又依然指向环保部门,其他职能部门仅是‘配合’,‘考核’根本无法对其形成压力。换句话说,环保部门还是要对所有环境问题‘兜底’。”

  韦怀余说:“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几乎涵盖政府所有部门,作为‘部门’之一的环保局按照分工只是负责其中的工业污染治理等少数项目,但是在考核时却基本变成了下级环保部门对上级环保部门全面负责。”

  2013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根据总理提名决定各部部长人选,环保部部长在所有部长中获得的赞成票数为倒数第一。有媒体认为,污染频发或许正是环保官员“不受待见”的主要原因。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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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层环保官员的困惑 舆情 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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