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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流转行为释放流转效益

湖南省政协双周协商会聚焦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将农业设施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范围,加强对农业设施用地的监管

2015年08月06日 08:46 | 作者:刘洋 周欢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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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7月23日,湖南省政协举行第九场双周协商座谈会,就“推动湖南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进行协商议政。“委员们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的意见建议有价值、有见地,体现了良好的履职水平。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参考吸纳,推动相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湖南省委副书记孙金龙在会上提出,要切实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坚持农地农用原则。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切实维护好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要加强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土地流转要注重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充分释放土地流转效益。

  民盟湖南省委、农工党省委、省工商联和省政协人资环委在今年省政协全会上提交了《关于推动湖南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提案,得到了省委书记徐守盛、省委副书记孙金龙、省政府原副省长张硕辅的高度重视,并提出了落实要求。同时,该提案被列为省政协今年的“1号提案”并确定为双周协商会议题。

  协商会上,委员及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分析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建议对策。

  文利新委员建议,要结合湖南实际情况,创新流转方式、尊重农民实践并改革现有体系,培育农业服务专业户或公司。

  熊和平委员指出,流转过程不规范,纠纷多、规模化程度不高,范围小、地方政府不当干预,农民利益受损、农民观念难改变等问题仍旧存在,要制定实施更加宽松的土地流转政策,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加强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

  罗可大委员认为要科学化地推动湖南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要从正视湖南农村土地的现实、分清情况分类推动土地有序流转、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等方面开展工作。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远落后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要求。”覃仕斌委员提出,要加快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进度;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经营权权属未有效落地地方的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对贫困、偏远、落后地区在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补助给予适当倾斜,为推动湖南土地有序流转提供基础保障。

  周奇志委员从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制、推进流转双方共赢发展的角度,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保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双方流转的积极性;完善土地流转纠纷仲裁机构,培养一支优秀的仲裁队伍;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农业保险,社保部门为因土地流转失去依靠的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明确监管、执法、服务主体。

  佘辉委员说,要合理解决现代农业设施用地问题,应将农业设施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范围,加强对农业设施用地的监管,杜绝其改变用途。

  “我省将确保在2017年底完成所有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省农委、财政厅、国土厅和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一一回应。

  省政协副主席葛洪元建议,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既要提高土地流转率,又要注重土地流转的效益。要加强政策扶持力度,设立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和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资金;加快构建服务“三农”金融平台,加快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惠农直补办法和税收政策,对粮食规模生产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给予优惠;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搞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强化物权保护,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奠定坚实基础。

编辑:薛鑫

关键词:湖南省政协双周协商会 农村土地经营权 土地流转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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