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拒绝道歉只因权力傲慢

2015年08月07日 10:56 | 作者:里工 | 来源:北京晨报
分享到: 

  相关方面会认识到自己工作的不妥,那句道歉的话语总会来到。可根深蒂固的权力意识如何消除?每一个为官者如何才能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

  因为冤案,蒋小兵(化名)被关押了21天。此案经广东省公安厅刑事复议,认定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未依法进行审查”,“违法行使侦查职权,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赔偿请求人采取拘留措施”,应当对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目前,5689.56元的国家赔偿已经到位。但警方的道歉一直未能兑现。(8月6日《广州日报》)

  既然是办错了案,对当事人已经造成了人身以及精神层面的损害,而且,此案又是经过公安厅刑事复议,明确要求先给当事人道歉,为什么却迟迟无人开口呢?既然此案的办理明明存在着问题,向当事人乃至民众表达自己有错就改的诚意,这有什么难的呢?

  一个可以理解的事实是,从2013年至今,东莞市公安局和南城分局的领导,都有着不少的变动,新任领导想必是不愿意为前任领导的过错买单,担心今后责任追究时,这事情“算到自己账上”。这种心态的存在,也属人之常情吧,如果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迟迟不道歉,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对为官者进行如此规定,即必须要为自己此前的决策负责,而无论岗位变迁?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很多“烂尾工程”找不到承担者。当然,也有可能当初的案子属于集体做出的决定,出了问题,让某个领导出面道歉,从而成为众矢之的,恐怕这领导也不服气。可我们平时总是自勉要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道个歉,应该不会很难吧?

  而除了上述可以理解的原因,也许还有其他原因,影响着相关人员说出道歉的话,那就是“权力意识”,认为国家赔偿已经是对冤案的补偿,再低下头说对不起,面子上难以接受。这种心态,不管南城分局的同志们有没有,但是有关的例子,可是不胜枚举,包括一些纠纷时“我是处长”、“我是局长”的叫嚣,包括近两天沸沸扬扬的“老年证丢失要去派出所开证明”,包括最新出炉的“买房需要无犯罪记录”,都是办事人员思想深处的权力意识在作祟。

  当然,就本文所述的冤案而言,经过媒体的报道,相关方面会认识到自己工作的不妥,那句道歉的话语总会来到。可根深蒂固的权力意识如何消除?每一个为官者如何才能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赔礼道歉 “我是处长” “我是局长”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