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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清流县政协提案助推农村养老体系建设

有了幸福院 养老不离村

2015年08月10日 09:07 | 作者:肖飞 王丽萍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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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7月25日,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石下村、赖坊乡南山村申报的福建省“慈善幸福院建设项目”顺利通过考评。“目前,清流县共完成农村幸福院建设17个,新申报6个,农村老年人养老可以离家不离村,有效提升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县民政局负责人介绍,清流县逐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有力举措出台,离不开县政协委员的努力推动。

  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一直是清流县政协委员关注的问题。2014年12月县政协全会期间,黄小清委员提交了《关于完善农村养老体系》的提案,提出了建设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建议。县民政局、财政局等承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办理,把养老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加大资金投入,改善老年人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全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并于7月中旬召开现场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

  在农村幸福院建设中,清流县因村制宜,最大限度利用农村闲置场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让空巢、独居的农村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肖飞王丽萍)

编辑:薛鑫

关键词:福建省清流县政协 政协提案 农村养老体系建设 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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