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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网络支付意见稿 将结束免费支付时代

2015年08月11日 14:29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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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才能托管互联网理财资金

  除此之外,遭到业内猛烈抨击的还有《意见稿》对个人客户支付账户的限额。据悉,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

  记者注意到,按照《意见稿》目前设定的限额,由于年限额在10万至20万内,而互联网理财产品很容易就超过这个金额,这一限制可能意味着互联网理财将就此封路。

  “对于大型机构来说影响不大,因为有牌照可以避免相关影响。如阿里和腾讯都拿到了民营银行的牌照,这样大额资金可以走银行通道,小额资金可以走支付通道。”马韬认为,中小型支付机构业务会受到较大冲击。

  此外,《意见稿》称,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而此前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会有一批运营能力较差的P2P公司被淘汰,P2P行业已有的创新模式可能将归于零。”马韬对记者表示。广州e贷总裁方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这实际上从央行层面再次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平台做资金托管是不可行的。

  这也映射了央行出台这份《意见稿》的初衷:资金的划转最终都需要通过银行,第三方支付只能作为纯通道。《意见稿》若真正付诸实施,显然将影响万亿级市场。究竟央行下一步将采取何措施,尚存变数。

  对于《意见稿》中的种种严苛限制,易宝支付CEO唐彬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坦言:“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无疑是金融,安全是底线,但互联网金融的特色和生命力却在互联网,尤其是互联网通过新技术和跨界融合不断创造新业态,在推动商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监管的难题,只守住底线,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安全和发展兼顾。归根结底,发展是硬道理,要在‘互联网+’大背景下反思过去的分业出身论管理模式,打破出身论,按功能监管。”

  唐彬说:“支付业务本身微利,因此跨界融合、靠衍生业务获利是大势所趋,《意见稿》延续了分业监管的思路,将促使有实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申请多类业务牌照,以获得多元化业务的‘准生证’。”

 

编辑:杨岚

关键词:网络支付意见稿 史上最严意见稿 免费支付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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