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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政协建言创新农村牧区社会依法治理机制

形成布局均衡的“大调解”机制

2015年08月21日 09:55 | 作者:常歌 王文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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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政协近日组织召开创新农村牧区社会依法治理机制专题协商会,形成《关于创新农村牧区社会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的建议案》。

  乌拉特中旗政协将创新基层社会依法治理作为今年的常委会专题协商课题。会上,政法委、德岭山镇、新忽热苏木分别围绕各自工作进行了汇报,塞外律师事务所、大众顺肉羊协会、金泉村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运行,就如何引领行业和地方依法治理进行了发言,常委们也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

  旗政府在认真听取发言后指出,公安局作为主体部门,要认真落实建议案中的相关措施,以依法打击犯罪行为的手段进行普法宣传,促使农村牧区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旗政法委表示将尽快拟定《加强政法部门基础作用实施意见》,重点应向基层苏木镇给予政策、资金、人员配置上的倾斜,会后,政法委将组织政法系统认真研究建议案中的对策建议,明确责任主体,逐项予以落实。

  旗政协主席辛耀雄在总结时说,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联系制度和协商后的落实保障制度,科学整合政法、公安、司法、信访、法院等方面的力量,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形成“点、线、面”互相衔接、均衡布局的“大调解”机制。(常歌王文)

 

编辑:薛鑫

关键词: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政协 农村牧区社会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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