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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东明: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关键在于完善三个市场化

2015年08月25日 09:29 | 作者:袁东明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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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国有企业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已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和市场化,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但在部分企业和部分领域三项制度改革还很不到位。一些老国企和垄断行业企业仍存在用工形式不规范、内部岗位设置不科学、国有身份与干部身份意识浓、行政管理色彩重、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企一策”进一步深化落实三项制度改革。除此之外,国企普遍存在“人难出、干部难下、激励难到位”等三大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要“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而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关键是要提高国企的市场化水平,要完善企业对外经营、内部管理和管理体制三个市场化,尤其是要破解管理体制市场化,让更多国企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关键是要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水平,要以完善对外经营市场化、内部管理市场化和管理体制市场化等三个市场化为手段,让更多国有企业成为完全的市场主体,劳动用工、人事和分配等三项制度改革就能真正落到实处。

 

  完善国企对外经营市场化

 

  加快推进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行政垄断地位阻碍了企业对外经营的市场化,劳动用工、人事和分配都会因为企业的非市场化经营而僵化。中国国电集团近期再次全面启动三项制度改革,原因就是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发电企业竞争环境越来越市场化,企业需要建立更加适应市场竞争形势的劳动用工、人事和分配制度。

 

  进一步厘清企业的非市场业务。部分国有企业当前还承担着很多非市场的特殊任务,主要有赈灾、对口帮扶、应急救援、政府指令性任务等。这些任务尽管占比不高,但却让企业冠上了“非市场主体”的名号,进而影响三项制度的落实。未来要厘清这些非市场业务,探索以市场化的方式完成这些任务。

 

  继续推进内部管理市场化

 

  逐步解决国企职工身份多的问题。很多国企内部仍存在多种不同身份的职工,尤其是老国企,有临时工、合同工、正式工,有干部身份、普通职工身份,从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员工又有特殊身份。不同身份有不同的“含金量”,福利待遇、退休工资差异较大。这些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属于劳动用工上的不规范。下一步要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不同身份的价值补偿,逐步消灭职工身份差异。

 

  妥善处理企业冗员问题。通过实施自上而下的三项制度改革,帮助企业解决部分职工的下岗分流问题。四川省2014年在7家省属企业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中,通过妥善处理退养、转岗、待岗过渡、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以财政补贴的方式,分流安置富余人员4000余人,降低企业人工成本近3亿元。

 

  破解国企管理体制市场化

 

  多途径推进一级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一级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有多种路径。可以将部分一级企业的国有股权分散划拨给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或将部分国有股权划拨给社保基金,引入社保基金广泛参股。竞争性企业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包括社会资本投资机构。对一些主要资产已上市的企业,可以实现整体上市。

 

  推行国有企业治理的商业化机制。在国企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形成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突出抓好董事会建设,依法落实董事会的战略制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方面的职权。完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允许企业在工资总额管理上有更多灵活空间,尤其要放宽或下放竞争类企业的工资总额管理。出资人机构要以所出资本为限依照《公司法》参与企业治理。

 

  建立更加市场化的企业领导人管理体制。出台国有企业领导人市场化选聘制度,原则上企业经营管理层都应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董事会成员也要逐步扩大市场化选聘比例。将企业领导人的任职资格和职务管理分开,组织部门或出资人机构定标准、审资格,企业董事会进行职务管理。拓宽职业经理人来源,推行职业经理人选拔方式的多样化,大力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企业内部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契约化管理制度,既要实行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又要加强监督以防行业失范问题。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袁东明 市场化改革 国有企业 商业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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