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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屈不能光靠钱来平衡

2015年08月27日 14:15 | 作者:张丽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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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中新社等媒体报道了四川达州三名小学生获得5000元“委屈奖”的新闻。与很多烂尾新闻相反,这是一条2013年发生新闻的后续。那年11月,这三个小学生在楼下玩耍,看见有个婆婆在不远处摔倒。老人喊他们三个扶起自己,三个孩子依言而行之后却不料被老人抓住,声称自己是被他们三个撞倒的。

  双方在司法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孩子家长最终被强行要走1100元。家长们遂决定报警。达州警方调查后做出处理,蒋某系自己摔倒,蒋某及其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为此,给予蒋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

  今年8月22日,某公益组织志愿者找到这三个小学生,奖励他们5000元作为“委屈奖”,同时,两名办理该案件的民警获得了3000元钱的“搀扶老人奖正义奖”奖金。两位民警已经决定将奖金用于帮扶困难对象。至此,此事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了。但对于“扶不扶”这个简单地选择题,“委屈奖”显然还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

  追溯历史,“委屈奖”被广泛报道始自2013年。当时,安徽芜湖运管处发起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出租车违规行为和不文明陋习。为了安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运管人员,表达单位的慰问和人文关怀,该运管处设立了“委屈奖”。此后,很多窗口单位、服务部门都跟风设立了此类奖项,名称或有不同,奖金多少有差,但用意都是一样的。于是,一些被暴力殴打、恶毒辱骂或者受到其他不公平对待的人们手拿“委屈奖”大红信封的照片,也常常见诸报端。

  拿到奖金的人一般都会微笑,但这样或多或少的一笔钱,真的就能平复当初在矛盾冲突中受到的刺激和伤害吗?比如达州的三名小学生和他们的家庭,他们当初的愤怒、压力以及无力感在两年之后可以被总计5000元的奖金平复吗?作为事件的旁观者和不知道哪天也会面临“扶不扶”困境的普通人,大家更愿意看到的是讹诈者被绳之以法——绝不是罚款几百元这种小惩大诫。《贞观政要》里说:“刑赏之本,在乎助善而惩罚”,“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赏善而不罚恶则乱,罚恶而不赏善亦乱”。古人还强调,“赏不当功,则不如无赏;罚不当罪,则不如无罚”。说来说去,无非“讨个公道”的意思,公道不能用钱买,也无法用委屈奖来抵。毕竟,对坏人的姑息,就是对好人的残忍。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委屈奖” 小学生扶老人被冤枉 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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