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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梅河口市政协建言养老服务业发展

实现老有所养 构建社会和谐

2015年09月25日 15:31 | 作者:汪瀛 | 来源:协商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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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汪瀛 报道)为进一步推动梅河口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近日,梅河口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先后对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养老机构、城市社区居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15个单位进行了实地踏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民政等多个部门关于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介绍。

  近年来,梅河口市始终把养老服务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助力”的理念,以“改善居住环境、规范运营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为核心,构建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9064”养老服务格局,即90%居家养老,6%社区日间照料,4%机构养老,取得了显著成绩。2014年,梅河口市被国家民政部、发改委确定为国家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县市。但目前还存在着缺少综合指导性政策文件,相关工作无规可依、资金投入增量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养护人员配备不达标,服务能力水平偏低、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不强,市场化程度不高、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亟需加快发展等方面问题。

  视察组建议,要更新观念,转变机制,由过去的政府包揽向现在的政府主导转变,由单纯依靠行政推动向整合社会力量转变,从以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为主向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为主转变。按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大力推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鼓励引导民营、个人等多种所有制的投入,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要科学制定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尽快制定出台《梅河口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等系列扶持政策,推动发改、民政、住建、国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高政府整体服务效能。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产业,有效缓解公办养老的负担,使其成为公办养老的有益补充。拓宽渠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对民营养老机构的信贷支持,鼓励有条件养老机构大力发展院办经济,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引导各界关注养老事业,向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捐资、捐物或提供无偿服务。继续推进乡镇社会福利中心内部改造升级,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不断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强化培训、规范管理,大力提升养护人员综合素质,积极鼓励公办福利中心向公办民营发展模式转变,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对养老服务业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设施状况等方面进行监管,建立老年人维权信息平台和评估机制,促使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薛鑫

关键词:吉林省梅河口市政协 养老服务业发展 老有所养 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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