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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十三五”规划应着力体现“四新”

浙江省政协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

2015年09月25日 15:37 | 作者:周大彬 | 来源:联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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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省政协召开《关于我省制定“十三五”规划的相关建议》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省政协副主席陈加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5年是我省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谋划“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民建省委会提出《关于我省制定“十三五”规划的相关建议》的提案,经省政协主席会议确定为重点提案,由陈加元副主席督办,省发改委主办,省农办、科技厅、环保厅、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经合办等单位会办。提案建议,在我省编制“十三五”规划中,需要以新思维主动适应新常态、创造发展新业绩,需要重点关注和谋划好“四新”:即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增强我省经济发展新动力;以“信息、智慧、生态”为重点,培育我省经济发展新优势;以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为契机,构筑我省开放型经济新局面;以推进新型城市化为抓手,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空间新布局。

  主会办各单位切实加强沟通,认真研究提案办理,把精心落实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与重点提案办理相结合,组织开展“十三五”前期课题研究,初步谋划“十三五”规划方案,着手编制有关框架内容,并将提案中提出的强化改革创新的引领作用、发展信息经济与生态经济、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推进新型城市化等建议,吸纳到相关研究和规划中。在座谈会上,委员们畅所欲言,积极为编制“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

  陈加元强调,提案协商涉及到的“十三五”规划议题重大,不仅是省委省政府今年重点工作,也是省政协工作的重点,通过主会办单位面对面协商,交流沟通,统一思想,对更好编制好我省“十三五”规划具有非常重要意义。要认真落实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十三五”规划工作,各主承办单位还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实效,真正将答复意见落到实处,同时,结合提案办理“回头看”,做好提案的追踪和督促工作。要继续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

 

编辑:薛鑫

关键词:浙江省政协 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 “十三五”规划 “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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