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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信誉不仅失德而且违法

2015年10月14日 13:54 | 作者:桑胜高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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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长沙大学生小唐报警称,因自己轻信网络代刷信誉,被骗走6000元。对此,长沙警方发布预警称,用虚假的交易方式刷店铺信誉本身就是欺骗行为,市民群众千万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10月12日《法制日报》)。

  大学生兼职赚些外快,既能减轻家庭的供给负担,又能增加学生社会实践的机会,是不折不扣的好事。只是,如果所兼职的行当有悖公序良俗且涉嫌违法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像上述被骗大学生一样,试图通过打法律擦边球来赚取不当利益的人不在少数,既有学生,也有社会人员。据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介绍,9月以来长沙警方已接到此类报警一百余起,受害者主要以高校学生为主,占报警数的80%。这其实是此类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个缩影。

  应该看到,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在给人们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也有一些消极负面的东西趁虚而入,网络上兼职刷信誉的不良行为就是其中一类。“会上网,就赚钱”“在家工作,日赚百元”……类似层出不穷网上兼职信息的鼓动,让很多人抵不住轻松赚钱的诱惑,投入刷信誉的大军中来,由此带来的是害人害己、两败俱伤。就害人而言:一方面,助长了一些无良商家不讲信誉、伪造信誉的歪风;另一方面,直接给消费者造成了某种商品的信誉假象,让其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就害己而论:一些兼职刷信誉者的行为本身就是某些不法分子设下的诈骗陷阱,引诱人们上钩,进而从中牟取暴利。

  究其原因,一方面,网购平台在给人们带来购物便利的同时,为某些投机者搭建了寄生载体。尤其是不少犯罪分子都是利用淘宝网、QQ、微博等正规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从而降低了人们的防范戒备心。另一方面,低门槛的表象诱惑着不少人。我们看到,所谓兼职刷信誉对受害人学历及工作经验无任何要求,报酬丰厚,诱惑力较大,而上当者多为高校学生、无固定职业和低收入者。再一方面,受害者被骗金额多在几百元至几千元间,由于损失金额较小,不少网友没有报警,客观上也助长了诈骗分子的气焰。

  应意识到,兼职刷信誉的行为不仅有失诚信之德,而且已经涉嫌违法,如不彻底根除,势必影响诚信社会、法治社会建设的质量。对此,必须采取多种手段,治标又治本,让其无处遁形。

  应迅速启动法治的力量,对其形成震慑。相关部门应对新出台的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研读,找到惩治此类新形态违法犯罪的法律利器,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坚决向幕后的违法犯罪分子开火,让其受到应有惩罚。

  应充分发挥公众的力量对其警戒监督,形成围攻。通过媒体等渠道向公众灌输防诈骗知识,让公众对此提高预防意识。要让公众意识到:虽然网上兼职刷信誉极具诱惑力,但是不要落入低门槛高收入的兼职圈套,购物要使用官方提供的购物平台或软件,找兼职时更需小心。当然,如果被骗,受害人要注意收集联系电话、网站、银行账号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切莫忍气吞声。

  应通过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筑牢网络道德观念,从根本上消除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存在的土壤。(桑胜高)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网络代刷 刷信誉 失德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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