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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2015年10月19日 19:48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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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2015年10月3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提出如下意见。

  一、 做好文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1.充分认识文艺工作的重要作用。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民族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文艺工作,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充分运用文艺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离不开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举精神旗帜、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是当代中国文艺的崇高使命。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是文艺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2.准确把握文艺工作面临的形势。当前,我国文艺创作生产活跃,内容形式丰富,风格手法多样,涌现了一大批人民喜爱的优秀作品,呈现出百花竞放、蓬勃发展的生动景象。广大文艺工作者辛勤耕耘、服务人民,取得了显著成绩,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对外交流交往不断加深,国际地位显著提升,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为文艺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内在动力、广阔空间。同时,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十分复杂,巩固思想文化阵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任务更加紧迫;在思想活跃、观念碰撞、文化交融的背景下,文艺领域还存在价值扭曲、浮躁粗俗、娱乐至上、唯市场化等问题,价值引领的任务艰巨迫切;文艺创作生产存在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抄袭模仿、千篇一律、粗制滥造等问题,推出精品力作的任务依然繁重;文艺评论存在“缺席”、“缺位”现象,对优秀作品推介不够,对不良现象批评乏力,文艺评论辨善恶、鉴美丑、促繁荣的作用有待强化。文艺环境、业态、格局深刻调整,创作、传播、消费深刻变化,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大量出现,引导、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手段方法亟须改革创新。

  3.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4.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社会主义文艺本质上是人民的文艺,人民的需要是文艺存在的根本价值。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自觉以最广大人民为服务对象和表现主体,在人民生产生活中进行美的发现和美的创造。生动展现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进程,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现实生活,歌颂光明、抒发理想,鞭挞丑恶、抵制低俗,给人民信心和力量。紧跟时代发展,把握人民对文艺作品质量、品位、风格等的期盼,创作生产更多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推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不断迈上新台阶。

  5.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生活是文艺创作的源头活水,人民是文艺工作者的衣食父母。大力倡导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虚心向人民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进行生活的积累和艺术的提炼。制定支持文艺工作者长期深入生活的经济政策,健全长效保障机制,为他们蹲点生活、挂职锻炼、采风创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成果展示平台。完善激励机制,把深入生活纳入文艺单位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业绩考核,作为文艺工作者业务考核、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发挥知名作家艺术家的带头作用,使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在文艺界蔚然成风。

  6.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坚持重心下移,把各种文艺惠民措施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行菜单式服务,以实效为标准,提升质量和水平。创新形式、持续开展“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心连心”、文化艺术志愿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全民阅读等活动,深入推进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基层群众文化建设工程,发挥农家书屋、社区书屋效用,落实乡镇文化站职能,在编制总量内健全社区文化中心专兼职岗位,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政策。促进“送文化”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加大政府对面向基层文艺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建立“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到基层教、学、帮、带。实施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计划,鼓励艺术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7.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繁荣群众文艺。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使蕴藏于群众中的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制定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健全群众文艺工作网络,发挥好基层文联、作协、文化馆(站)、群艺馆在群众文艺创作中的引领作用,壮大民间文艺力量。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扶持引导业余文艺社团、民营剧团、演出队、老年大学以及青少年文艺群体、网络文艺社群、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创作活动,创新载体形式,展示群众文艺创作优秀成果。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网络文化建设水平,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文化形态,引导群众在参与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普及文艺知识,培养文艺爱好,提高全民文化素养。鼓励群众文艺与旅游、体育等相关产业相结合。

  8.建立经得起人民检验的评价标准。评价文艺作品,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绝不让文艺成为市场的奴隶。建立健全反映文艺作品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影视剧、文艺演出、美术和文艺类出版物等创作生产出版的立项、采购、评审标准,完善文艺作品推介传播等环节的评估标准,把票房收入、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发行量等量化指标,与专家评价和群众认可统一起来,推动文艺健康发展。把服务群众和引领群众结合起来,既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又加强引导、克服浮躁,讲品位、讲格调,坚决抵制趋利媚俗之风。

编辑: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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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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